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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9-23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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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于 2018 年底承包甲公司,不改变企业性质,协议约定李某每年向甲公司缴纳 400 万承包费后,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李某无其他的所得)。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25%,假设 2019 年该公司有关所得税资料和员工王某的收支情况如下: (1)甲公司会计利润 667.5 万元,其中含国债利息收入 10 万元、从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 40 万元。
(2)甲公司计算会计利润时扣除了营业外支出 300 万元,系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3)甲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50 万元可以弥补。 (4)员工王某每月工资18000 元,每月符合规定的专项扣除 2800 元、专项附加扣除 1500 元;另外王某 2019年 2 月应从其他单位取得劳务报酬收入 35000 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 2019 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退个人所得税是( )元。
本题解析:
(1)王某全年工资薪金所得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8000×12-5000×12-2800×12-1500×12) ×10%-2520=7920(元)。(2)王某全年综合所得的纳税所得额=18000×12+35000×(1-20%)-5000×12-2800×12-1500×12=132400(元),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32400×10%-2520=10720(元)。(3)王某 2019 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退个人所得税=7920+6400-10720=3600(元)。
李某于 2018 年底承包甲公司,不改变企业性质,协议约定李某每年向甲公司缴纳 400 万承包费后,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李某无其他的所得)。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25%,假设 2019 年该公司有关所得税资料和员工王某的收支情况如下: (1)甲公司会计利润 667.5 万元,其中含国债利息收入 10 万元、从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 40 万元。
(2)甲公司计算会计利润时扣除了营业外支出 300 万元,系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3)甲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50 万元可以弥补。 (4)员工王某每月工资18000 元,每月符合规定的专项扣除 2800 元、专项附加扣除 1500 元;另外王某 2019年 2 月应从其他单位取得劳务报酬收入 35000 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的劳务报酬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是( )元。
本题解析:
王某的劳务报酬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35000×(1-20%)×30%-2000=6400(元)。
李某于 2018 年底承包甲公司,不改变企业性质,协议约定李某每年向甲公司缴纳 400 万承包费后,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李某无其他的所得)。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25%,假设 2019 年该公司有关所得税资料和员工王某的收支情况如下: (1)甲公司会计利润 667.5 万元,其中含国债利息收入 10 万元、从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 40 万元。
(2)甲公司计算会计利润时扣除了营业外支出 300 万元,系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3)甲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50 万元可以弥补。 (4)员工王某每月工资18000 元,每月符合规定的专项扣除 2800 元、专项附加扣除 1500 元;另外王某 2019年 2 月应从其他单位取得劳务报酬收入 35000 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9 年 2 月,甲公司应预扣预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是( )元。
本题解析:
(1)1 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8000-5000-2800-1500=8700(元),1 月被甲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8700×3%=261(元)。(2)2 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8000×2-5000×2-2800×2-1500×2=17400(元),2 月被甲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7400×3%-261=261(元)。
李某于 2018 年底承包甲公司,不改变企业性质,协议约定李某每年向甲公司缴纳 400 万承包费后,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李某无其他的所得)。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25%,假设 2019 年该公司有关所得税资料和员工王某的收支情况如下: (1)甲公司会计利润 667.5 万元,其中含国债利息收入 10 万元、从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 40 万元。
(2)甲公司计算会计利润时扣除了营业外支出 300 万元,系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3)甲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50 万元可以弥补。 (4)员工王某每月工资18000 元,每月符合规定的专项扣除 2800 元、专项附加扣除 1500 元;另外王某 2019年 2 月应从其他单位取得劳务报酬收入 35000 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9 年李某承包甲公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是( )元。
本题解析:
(1)李某承包甲公司当年取得的经营所得=(667.5-216.88-400)×10000=506200(元)。(2)李某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506200-60000=446200(元),适用的税率为 30%,速算扣除数为 40500 元,2019年李某承包甲公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46200×30%-40500=93360(元)。
李某于 2018 年底承包甲公司,不改变企业性质,协议约定李某每年向甲公司缴纳 400 万承包费后,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李某无其他的所得)。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25%,假设 2019 年该公司有关所得税资料和员工王某的收支情况如下: (1)甲公司会计利润 667.5 万元,其中含国债利息收入 10 万元、从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 40 万元。
(2)甲公司计算会计利润时扣除了营业外支出 300 万元,系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3)甲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50 万元可以弥补。 (4)员工王某每月工资18000 元,每月符合规定的专项扣除 2800 元、专项附加扣除 1500 元;另外王某 2019年 2 月应从其他单位取得劳务报酬收入 35000 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9 年甲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是( )万元。
本题解析:
2019 年甲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67.5+250-50)×25%=216.88(万元)。
李某于 2018 年底承包甲公司,不改变企业性质,协议约定李某每年向甲公司缴纳 400 万承包费后,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李某无其他的所得)。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25%,假设 2019 年该公司有关所得税资料和员工王某的收支情况如下: (1)甲公司会计利润 667.5 万元,其中含国债利息收入 10 万元、从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 40 万元。
(2)甲公司计算会计利润时扣除了营业外支出 300 万元,系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3)甲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50 万元可以弥补。 (4)员工王某每月工资18000 元,每月符合规定的专项扣除 2800 元、专项附加扣除 1500 元;另外王某 2019年 2 月应从其他单位取得劳务报酬收入 35000 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9 年甲公司纳税调整金额合计是( )万元。
本题解析:
(1)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 10 万元。(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 40 万元。(3)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 300 万元。合计应调整金额=-10-40+300=250(万元)。
某软件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会计核算 2019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800 万元,成本、费用等支出金额合计 1350 万元,实现会计利润450 万元,年末增值税留抵税额 22 万元。2020 年 4 月聘请税务师对其 2019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审核,发现以下业务未作纳税调整:
(1)10 月赊销产品一批,不含税价款为 200 万元,合同约定 2019 年 12 月 20 日收款;但该款于 2020 年 1 月 5 日收讫,企业于实际收款日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160 万元。
(2)销售费用账户中的广告费 400 万元,管理费用账户中的业务招待费 20 万元。
(3)研发费用账户中的研发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50 万元、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用 5 万元、直接投入材料费用 20 万元,支付境外机构的委托研发费用 70 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
(4)11 月购进并投入使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240 万元、税款 31.2 万元,会计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期限 4 年,净残值为 0。所得税处理时企业选择一次性扣除政策。 (5)全年发放工资 1000 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 150 万元,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 25 万元并取得代收票据,职工教育经费 110 万元(含职工培训费用 90 万元)。
(注:该企业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7%,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分别为 3%、2%;该企业已过两免三减半优惠期,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5%,不考虑软件企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
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9 年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本题解析:
设备购进额一次性税前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40-240÷4×1/12=235(万元),2019 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450+200-160-0.48+110-93.75-235+15=285.77(万元),2019 年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85.77×25%=71.44(万元)。
某软件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会计核算 2019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800 万元,成本、费用等支出金额合计 1350 万元,实现会计利润450 万元,年末增值税留抵税额 22 万元。2020 年 4 月聘请税务师对其 2019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审核,发现以下业务未作纳税调整:
(1)10 月赊销产品一批,不含税价款为 200 万元,合同约定 2019 年 12 月 20 日收款;但该款于 2020 年 1 月 5 日收讫,企业于实际收款日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160 万元。
(2)销售费用账户中的广告费 400 万元,管理费用账户中的业务招待费 20 万元。
(3)研发费用账户中的研发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50 万元、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用 5 万元、直接投入材料费用 20 万元,支付境外机构的委托研发费用 70 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
(4)11 月购进并投入使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240 万元、税款 31.2 万元,会计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期限 4 年,净残值为 0。所得税处理时企业选择一次性扣除政策。 (5)全年发放工资 1000 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 150 万元,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 25 万元并取得代收票据,职工教育经费 110 万元(含职工培训费用 90 万元)。
(注:该企业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7%,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分别为 3%、2%;该企业已过两免三减半优惠期,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5%,不考虑软件企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
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9 年该企业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额是( )万元。
本题解析:
(1)职工福利费的扣除限额=1000×14%=140(万元)<150 万元,应纳税调增=150-140=10(万元)。
(2)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1000×2%=20(万元)<25 万元,应纳税调增=25-20=5(万元)。(3)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1000×8%=80(万元)>20 万元(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 90 万元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无须纳税调整。(4)故 2019 年该企业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额=10+5=15(万元)。
某软件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会计核算 2019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800 万元,成本、费用等支出金额合计 1350 万元,实现会计利润450 万元,年末增值税留抵税额 22 万元。2020 年 4 月聘请税务师对其 2019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审核,发现以下业务未作纳税调整:
(1)10 月赊销产品一批,不含税价款为 200 万元,合同约定 2019 年 12 月 20 日收款;但该款于 2020 年 1 月 5 日收讫,企业于实际收款日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160 万元。
(2)销售费用账户中的广告费 400 万元,管理费用账户中的业务招待费 20 万元。
(3)研发费用账户中的研发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50 万元、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用 5 万元、直接投入材料费用 20 万元,支付境外机构的委托研发费用 70 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
(4)11 月购进并投入使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240 万元、税款 31.2 万元,会计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期限 4 年,净残值为 0。所得税处理时企业选择一次性扣除政策。 (5)全年发放工资 1000 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 150 万元,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 25 万元并取得代收票据,职工教育经费 110 万元(含职工培训费用 90 万元)。
(注:该企业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7%,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分别为 3%、2%;该企业已过两免三减半优惠期,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5%,不考虑软件企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
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9 年该企业研发费用的纳税调整额是( )万元。
本题解析:
(1)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2/3 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2)实际发生额的 80%=70×80%=56(万元)>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2/3 的部分=(50+5+20)×2/3=50(万元)。(3)2019 年该企业研发费用的纳税调减额=(50+5+20+50)×75%=93.75(万元)。
某软件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会计核算 2019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800 万元,成本、费用等支出金额合计 1350 万元,实现会计利润450 万元,年末增值税留抵税额 22 万元。2020 年 4 月聘请税务师对其 2019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审核,发现以下业务未作纳税调整:
(1)10 月赊销产品一批,不含税价款为 200 万元,合同约定 2019 年 12 月 20 日收款;但该款于 2020 年 1 月 5 日收讫,企业于实际收款日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160 万元。
(2)销售费用账户中的广告费 400 万元,管理费用账户中的业务招待费 20 万元。
(3)研发费用账户中的研发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50 万元、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用 5 万元、直接投入材料费用 20 万元,支付境外机构的委托研发费用 70 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
(4)11 月购进并投入使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240 万元、税款 31.2 万元,会计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期限 4 年,净残值为 0。所得税处理时企业选择一次性扣除政策。 (5)全年发放工资 1000 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 150 万元,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 25 万元并取得代收票据,职工教育经费 110 万元(含职工培训费用 90 万元)。
(注:该企业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7%,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分别为 3%、2%;该企业已过两免三减半优惠期,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5%,不考虑软件企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
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9 年该企业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额是( )万元。
本题解析:
(1)广告费扣除限额=(1800+200)×15%=300(万元)<400 万元,应纳税调增=400-300=100(万元)。(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1=20×60%=12(万元),扣除限额 2=(1800+200)×5‰=10(万元),应纳税调增=20-10=10(万元)。(3)2019 年该企业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增额=100+10=110(万元)。
试卷分类: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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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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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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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税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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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税法二
练习次数:69次
试卷分类:涉税服务实务
练习次数:56次
试卷分类:涉税服务实务
练习次数:62次
试卷分类:涉税服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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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税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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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税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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