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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7-21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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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居民刘某为境内某科技公司研究员,2022年度涉税事项和收入信息如下:
(1)每月从任职公司取得工资收入18500元(含按国家标准缴纳的三险一金3500元)。
(2)将直辖市一套住房出租给当地工作的夏某居住,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每月不含税租金3800元,租金按季度支付,合同签订日和房屋交付日均为6月30日,合同生效日为7月1日。不考虑除房产税、印花税以外的税费。
(3)9月承接境外一项咨询业务,一次性取得咨询费收入折合人民币80000元,已经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12000元。
(4)12月份通过红十字会捐款44400元。
(注:刘某每月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3000元,境内工资所得已足额预扣预缴税款5880元,公益慈善捐赠选择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不考虑国际税收协定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刘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应补(退)个人所得税( )元。
本题解析:
年度汇算清缴应补个人所得税=7840-1754.41-5880=205.59(元)。
中国居民刘某为境内某科技公司研究员,2022年度涉税事项和收入信息如下:
(1)每月从任职公司取得工资收入18500元(含按国家标准缴纳的三险一金3500元)。
(2)将直辖市一套住房出租给当地工作的夏某居住,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每月不含税租金3800元,租金按季度支付,合同签订日和房屋交付日均为6月30日,合同生效日为7月1日。不考虑除房产税、印花税以外的税费。
(3)9月承接境外一项咨询业务,一次性取得咨询费收入折合人民币80000元,已经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12000元。
(4)12月份通过红十字会捐款44400元。
(注:刘某每月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3000元,境内工资所得已足额预扣预缴税款5880元,公益慈善捐赠选择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不考虑国际税收协定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刘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境外所得可抵免税额( )元。
本题解析:
境外所得抵免限额=7840×80000×(1-20%)÷[18500×12+80000×(1-20%)]=1754.41(元)
境外所得在境外实际已纳税12000元,高于抵免限额,刘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境外所得可抵免税额为1754.41元。
中国居民刘某为境内某科技公司研究员,2022年度涉税事项和收入信息如下:
(1)每月从任职公司取得工资收入18500元(含按国家标准缴纳的三险一金3500元)。
(2)将直辖市一套住房出租给当地工作的夏某居住,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每月不含税租金3800元,租金按季度支付,合同签订日和房屋交付日均为6月30日,合同生效日为7月1日。不考虑除房产税、印花税以外的税费。
(3)9月承接境外一项咨询业务,一次性取得咨询费收入折合人民币80000元,已经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12000元。
(4)12月份通过红十字会捐款44400元。
(注:刘某每月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3000元,境内工资所得已足额预扣预缴税款5880元,公益慈善捐赠选择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不考虑国际税收协定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刘某通过红十字会的捐赠可在综合所得税前扣除的金额是( )元。
本题解析:
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8500×12+80000×(1-20%)-60000-3500×12-3000×12=148000(元)
捐赠扣除限额=148000×30%=44400(元),公益性捐赠金额捐款44400元,未超过限额,可以全额扣除。
中国居民刘某为境内某科技公司研究员,2022年度涉税事项和收入信息如下:
(1)每月从任职公司取得工资收入18500元(含按国家标准缴纳的三险一金3500元)。
(2)将直辖市一套住房出租给当地工作的夏某居住,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每月不含税租金3800元,租金按季度支付,合同签订日和房屋交付日均为6月30日,合同生效日为7月1日。不考虑除房产税、印花税以外的税费。
(3)9月承接境外一项咨询业务,一次性取得咨询费收入折合人民币80000元,已经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12000元。
(4)12月份通过红十字会捐款44400元。
(注:刘某每月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3000元,境内工资所得已足额预扣预缴税款5880元,公益慈善捐赠选择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不考虑国际税收协定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不考虑境外所得税额抵免的情况下,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本题解析:
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48000-44400)×10%-2520=7840(元)
中国居民刘某为境内某科技公司研究员,2022年度涉税事项和收入信息如下:
(1)每月从任职公司取得工资收入18500元(含按国家标准缴纳的三险一金3500元)。
(2)将直辖市一套住房出租给当地工作的夏某居住,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每月不含税租金3800元,租金按季度支付,合同签订日和房屋交付日均为6月30日,合同生效日为7月1日。不考虑除房产税、印花税以外的税费。
(3)9月承接境外一项咨询业务,一次性取得咨询费收入折合人民币80000元,已经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12000元。
(4)12月份通过红十字会捐款44400元。
(注:刘某每月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3000元,境内工资所得已足额预扣预缴税款5880元,公益慈善捐赠选择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不考虑国际税收协定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22年刘某住房租赁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本题解析:
2022年刘某住房租赁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800-3800×4%-800)×10%×6=1708.8(元)
我国某居民企业承接外国的一项勘察设计项目,该项目工程收入1000万元,设计成本400万元,预计现场勘察费用200?300万元,时长5个月,企业完成该项目工作有以下3种方案:
(1)方案一,设计工作在国内完成,其余直接派遣员工赴境外现场勘察,发生工程勘察费用300万元。
(2)方案二,在项目所在国设立工程部,企业派遣项目核心人员赴境外完成设计和勘察工作,勘察费用250万元,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70万元,项目所在国返还企业所得税9万元。
(3)方案三,在项目所在国设立项目全资子公司,设计勘察全部在国外完成,勘察费用200万元,税后利润全额分配。
注: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项目所在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不考虑其他税费,不考虑税收绕让规定。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方案一可抵免税额是( )万元。
本题解析:
方案一可抵免税额=1000×10%=100(万元)
我国某居民企业承接外国的一项勘察设计项目,该项目工程收入1000万元,设计成本400万元,预计现场勘察费用200?300万元,时长5个月,企业完成该项目工作有以下3种方案:
(1)方案一,设计工作在国内完成,其余直接派遣员工赴境外现场勘察,发生工程勘察费用300万元。
(2)方案二,在项目所在国设立工程部,企业派遣项目核心人员赴境外完成设计和勘察工作,勘察费用250万元,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70万元,项目所在国返还企业所得税9万元。
(3)方案三,在项目所在国设立项目全资子公司,设计勘察全部在国外完成,勘察费用200万元,税后利润全额分配。
注: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项目所在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不考虑其他税费,不考虑税收绕让规定。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方案三可抵免税额是( )万元。
本题解析:
方案三可抵免税额=(1000-400-200)×20%+(1000-400-200)×(1-20%)×10%=112(万元)
我国某居民企业承接外国的一项勘察设计项目,该项目工程收入1000万元,设计成本400万元,预计现场勘察费用200?300万元,时长5个月,企业完成该项目工作有以下3种方案:
(1)方案一,设计工作在国内完成,其余直接派遣员工赴境外现场勘察,发生工程勘察费用300万元。
(2)方案二,在项目所在国设立工程部,企业派遣项目核心人员赴境外完成设计和勘察工作,勘察费用250万元,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70万元,项目所在国返还企业所得税9万元。
(3)方案三,在项目所在国设立项目全资子公司,设计勘察全部在国外完成,勘察费用200万元,税后利润全额分配。
注: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项目所在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不考虑其他税费,不考虑税收绕让规定。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方案二可抵免税额是( )万元。
本题解析:
方案二可抵免税额=70-9=61(万元)
我国某居民企业承接外国的一项勘察设计项目,该项目工程收入1000万元,设计成本400万元,预计现场勘察费用200?300万元,时长5个月,企业完成该项目工作有以下3种方案:
(1)方案一,设计工作在国内完成,其余直接派遣员工赴境外现场勘察,发生工程勘察费用300万元。
(2)方案二,在项目所在国设立工程部,企业派遣项目核心人员赴境外完成设计和勘察工作,勘察费用250万元,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70万元,项目所在国返还企业所得税9万元。
(3)方案三,在项目所在国设立项目全资子公司,设计勘察全部在国外完成,勘察费用200万元,税后利润全额分配。
注: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项目所在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不考虑其他税费,不考虑税收绕让规定。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抵免税额后方案三的实际税后利润是( )万元。
本题解析:
方案三抵免限额=(1000-400-200)×25%=100(万元)
可抵免税额为112万元,实际可以抵免的税额为100万元。境外所得无需在我国补缴企业所得税。剩余未抵免完的12万元税额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抵免税额后方案三的实际税后利润=1000-400-200-112=288(万元)
位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某居民企业,对甲国A企业持股比例为100%,对乙国B企业持股比例为50%。发生的相关事项如下:
(1)从甲国A企业取得股息所得200万元,A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
(2)从乙国B企业取得股息所得200万元,B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8%,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
(3)该居民企业自行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其他相关资料:假设采用分国不分项抵免方式,股息所得是境外分配的税后所得,未扣除预提所得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乙国B企业股息所得的可抵免税额为( )万元。
本题解析:
可抵免税额=实际缴纳和间接负担的税额=200×10%+200÷(1-28%)×28%=97.78(万元)。
试卷分类: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练习次数:70次
试卷分类: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练习次数:72次
试卷分类:财务与会计
练习次数:74次
试卷分类:税法二
练习次数:81次
试卷分类:税法二
练习次数:80次
试卷分类:涉税服务实务
练习次数:67次
试卷分类:涉税服务实务
练习次数:73次
试卷分类:涉税服务实务
练习次数:75次
试卷分类:税法一
练习次数:71次
试卷分类:税法一
练习次数:7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