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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1-14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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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内资企业,公司于2016年1月-2021年12月开发“东丽家园”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6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总价款17000万元,并规定2016年3
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7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2450万元;
(3)2021年5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两年,建筑企业按照工程总价款开具了发票;
(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20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60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
限的利息和罚息150万元,已取得相关凭证;
(5)2021年6月开始销售,可售总面积为45000平方米,截至2021年12月底销售面积为40500平
方米,取得不含税收入40500万元。剩余面积全部出租,预收1年租金含税收入5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清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为243万元(含印花税20.25万元);③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为( )万元。
本题解析:
可以扣除的开发成本金额=(2450+3150)×90%=5040(万元)
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内资企业,公司于2016年1月-2021年12月开发“东丽家园”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6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总价款17000万元,并规定2016年3
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7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2450万元;
(3)2021年5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两年,建筑企业按照工程总价款开具了发票;
(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20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60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
限的利息和罚息150万元,已取得相关凭证;
(5)2021年6月开始销售,可售总面积为45000平方米,截至2021年12月底销售面积为40500平
方米,取得不含税收入40500万元。剩余面积全部出租,预收1年租金含税收入5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清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为243万元(含印花税20.25万元);③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为( )万元。
本题解析:
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在土地增值税税前不能扣除。所以金融机构利息费用,在土地增值税税前可以扣除450万元,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600万元。
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600-150)×90%+(16065+5040)×5%=1460.25(万元)
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内资企业,公司于2016年1月-2021年12月开发“东丽家园”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6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总价款17000万元,并规定2016年3
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7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2450万元;
(3)2021年5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两年,建筑企业按照工程总价款开具了发票;
(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20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60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
限的利息和罚息150万元,已取得相关凭证;
(5)2021年6月开始销售,可售总面积为45000平方米,截至2021年12月底销售面积为40500平
方米,取得不含税收入40500万元。剩余面积全部出租,预收1年租金含税收入5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清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为243万元(含印花税20.25万元);③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土地成本金额为( )万元。
本题解析:
可以扣除的土地成本金额=(17000+17000×5%)×90%=16065(万元)
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内资企业,公司于2016年1月-2021年12月开发“东丽家园”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6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总价款17000万元,并规定2016年3
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7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2450万元;
(3)2021年5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两年,建筑企业按照工程总价款开具了发票;
(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20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60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
限的利息和罚息150万元,已取得相关凭证;
(5)2021年6月开始销售,可售总面积为45000平方米,截至2021年12月底销售面积为40500平
方米,取得不含税收入40500万元。剩余面积全部出租,预收1年租金含税收入5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清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为243万元(含印花税20.25万元);③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
本题解析:
扣除项目金额=16065+5040+1460.25+243+(16065+5040)×20%=27029.25(万元)
增值额=40500-27029.25=13470.75(万元)
增值率=13470.75÷27029.25×100%=49.84%
应纳土地增值税=13470.75×30%=4041.23(万元)
某金融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2019年第二季度经营业务如下:(1)向企业发放贷款取得利息收入8 000万元,利息支出1 600万元。(2)转让债券,卖出价2 200万元,该债券于2017年6月买入,买入价1 400万元;该金融机构2019年第一季度转让债券亏损80万元。2018年底转让债券仍有负差100万元。(3)为企业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取得手续费收入53万元;代理发行国债取得手续费收入67万元。(4)承租居民贾某门市房作为营业网点,租赁期限为3年,合同规定按季度支付租金。支付本季度租金价税合计4.2万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自动存取款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元、税额13万元,该设备已按固定资产入账。上述收入均为含税收入。本季度取得的相关票据均按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金融机构本季度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本题解析:
本小问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销项税额合计=452.83+40.75+6.79=500.37(万元)
(2)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4.2÷(1+5%)×5%+13=13.2(万元)该金融机构本季度应缴纳增值税=500.37-13.2=487.17(万元),
选项B正确。
某金融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2019年第二季度经营业务如下:(1)向企业发放贷款取得利息收入8 000万元,利息支出1 600万元。(2)转让债券,卖出价2 200万元,该债券于2017年6月买入,买入价1 400万元;该金融机构2019年第一季度转让债券亏损80万元。2018年底转让债券仍有负差100万元。(3)为企业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取得手续费收入53万元;代理发行国债取得手续费收入67万元。(4)承租居民贾某门市房作为营业网点,租赁期限为3年,合同规定按季度支付租金。支付本季度租金价税合计4.2万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自动存取款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元、税额13万元,该设备已按固定资产入账。上述收入均为含税收入。本季度取得的相关票据均按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业务(1)销项税额为( )万元。
本题解析:
本小问考查贷款服务销项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提供贷款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作为销售额,按照6%的税率计算增值税,注意需要作价税分离。业务(1)销项税额=8000÷(1+6%)×6%=452.83(万元),
选项B正确。
(2)如果没有作价税分离,业务(1)销项税额=8000×6%=480.00(万元),得出错误
选项A。
(3)如果用利息收入减去利息支出的差额计算销项税额,业务(1)销项税额=(8000-1600)÷(1+6%)×6%=362.26(万元),得出错误
选项C。
(4)如果用利息收入减去利息支出的差额计算销项税额,并且没有作价税分离,业务(1)销项税额=(8000-1600)×6%=384.00(万元),得出错误
选项D。
某金融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2019年第二季度经营业务如下:(1)向企业发放贷款取得利息收入8 000万元,利息支出1 600万元。(2)转让债券,卖出价2 200万元,该债券于2017年6月买入,买入价1 400万元;该金融机构2019年第一季度转让债券亏损80万元。2018年底转让债券仍有负差100万元。(3)为企业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取得手续费收入53万元;代理发行国债取得手续费收入67万元。(4)承租居民贾某门市房作为营业网点,租赁期限为3年,合同规定按季度支付租金。支付本季度租金价税合计4.2万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自动存取款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元、税额13万元,该设备已按固定资产入账。上述收入均为含税收入。本季度取得的相关票据均按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业务(2)销项税额为( )万元。
本题解析:
本小问考查金融商品转让销项税额的计算。
(1)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业务(2)销项税额=(2200-1400-80)÷(1+6%)×6%=40.75(万元),
选项B正确。
(2)如果将上年年末的负差,结转到当期进行抵扣。业务(2)销项税额=(2200-1400-80-100)÷(1+6%)×6%=35.09(万元),得出错误
选项A。
(3)如果没有作价税分离,业务(2)销项税额=(2200-1400-80)×6%=43.20(万元),得出错误
选项C。
(4)如果直接以2200万元作为销售额全额计算销项税额,业务(2)销项税额=2200÷(1+6%)×6%=124.53(万元),得出错误
选项D。
某金融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2019年第二季度经营业务如下:(1)向企业发放贷款取得利息收入8 000万元,利息支出1 600万元。(2)转让债券,卖出价2 200万元,该债券于2017年6月买入,买入价1 400万元;该金融机构2019年第一季度转让债券亏损80万元。2018年底转让债券仍有负差100万元。(3)为企业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取得手续费收入53万元;代理发行国债取得手续费收入67万元。(4)承租居民贾某门市房作为营业网点,租赁期限为3年,合同规定按季度支付租金。支付本季度租金价税合计4.2万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自动存取款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元、税额13万元,该设备已按固定资产入账。上述收入均为含税收入。本季度取得的相关票据均按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业务(3)销项税额为( )万元。
本题解析:
本小问考查直接收费金融服务销项税额的计算。
(1)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适用6%的税率计算增值税。国债利息免税,代理发行国债取得手续费收入不享受免税政策。业务(3)销项税额=(53+67)÷(1+6%)×6%=6.79(万元),
选项C正确。
(2)如果将代理发行国债取得手续费收入错误地判断为免税收入,业务(3)销项税额=53÷(1+6%)×6%=3.00(万元),得出错误
选项A。
(3)如果将代理发行国债取得手续费收入错误地判断为免税收入,并且没有作价税分离,业务(3)销项税额=53×6%=3.18(万元),得出错误
选项B。
(4)如果只是没有作价税分离,业务(3)销项税额=(53+67)×6%=7.20(万元),得出错误
选项D。
试卷分类: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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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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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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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税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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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税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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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涉税服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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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涉税服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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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涉税服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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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税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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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税法一
练习次数:7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