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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7-20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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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系同事,共同合租丙的一套两居室住房(甲、乙作为承租人在与丙的租赁合同上签字),经丙同意,甲、乙请丁对该两居室进行简单装修。丁找来戊等3名装修工人进行施工。在装修过程中,戊嫌甲养的一盆绿色植物碍事,遂将其搬到阳台窗台上。一日,狂风大作,将该盆绿色植物吹落,砸伤楼下躲避不及的骑车人庚,庚在躲避掉落的植物时,庚的自行车又将路旁停的辛的轿车剐蹭,相关当事人对赔偿事项各持己见,发生纠纷。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民法相关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的责任形态是( )
本题解析: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甲、乙系同事,共同合租丙的一套两居室住房(甲、乙作为承租人在与丙的租赁合同上签字),经丙同意,甲、乙请丁对该两居室进行简单装修。丁找来戊等3名装修工人进行施工。在装修过程中,戊嫌甲养的一盆绿色植物碍事,遂将其搬到阳台窗台上。一日,狂风大作,将该盆绿色植物吹落,砸伤楼下躲避不及的骑车人庚,庚在躲避掉落的植物时,庚的自行车又将路旁停的辛的轿车剐蹭,相关当事人对赔偿事项各持己见,发生纠纷。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应对辛所受财产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 )。
本题解析: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庚不承担责任,戊的责任由丁替代承担。丁承担责任后可向戊进行追偿。
甲、乙系同事,共同合租丙的一套两居室住房(甲、乙作为承租人在与丙的租赁合同上签字),经丙同意,甲、乙请丁对该两居室进行简单装修。丁找来戊等3名装修工人进行施工。在装修过程中,戊嫌甲养的一盆绿色植物碍事,遂将其搬到阳台窗台上。一日,狂风大作,将该盆绿色植物吹落,砸伤楼下躲避不及的骑车人庚,庚在躲避掉落的植物时,庚的自行车又将路旁停的辛的轿车剐蹭,相关当事人对赔偿事项各持己见,发生纠纷。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依法应当对庚所受人身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 )。
本题解析: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甲乙与丙之间成立租赁关系,甲乙与丁之间成立加工承揽关系,丁与戊之间成立个人用工关系。戊等3人在施工期间对建筑物及相应物件具有直接管理义务,作为管理人应承担物件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但根据个人用工责任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丁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故庚所受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应为丁。
2021年7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套总价值150万元的精密仪器设备,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7月8日,甲公司为筹集购买精密仪器设备的货款向丙公司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3个月,由丁公司和戊公司分别提供担保。7月9日,丁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但双方未约定保证的方式。同日,戊公司以价值80万元的房屋向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如果7月9日戊公司与丙公司签订房屋抵押合同后并未办理抵押登记,则戊、丙两公司之间的房屋抵押合同的效力应为( )。
本题解析: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坐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年6月9日,甲将继承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年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7月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2017年8月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手卖给戊,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戊不知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拒,由此引发纠纷。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出售给丁,丙可以行使撤销权。根据《民法典》规定,丙行使撤销权应遵循的规则有( )
本题解析: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4)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2016年8月8日,甲在乙的礼品店看到一个原装进口水晶花瓶,精致典雅,标价3万元,遂决定购买,作为送给妹妹丙的结婚礼物。甲当即向乙表示购买,并表明是赠送给丙的礼物,稍后让丙直接与乙联系花瓶交付事宜。乙同意。当晚,甲告诉丙赠与花瓶一事,丙欣然接受。后来,丙即与乙联系,双方商定于8月12日10时由乙将甲订购的花瓶送至丙家。 8月12日,乙派店员丁按约定的时间将花瓶送至丙家,丙因临时有急事出门不在家而不能受领。丁在返回途中,不幸被违章超速行驶的快递员戊驾车撞倒,致水晶花瓶完全损毁。因乙要求甲支付3万元购买花瓶价款遭拒而引发纠纷。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丙享有的权利包括( )。
本题解析:
(1)选项AC:花瓶已经毁损,甲、乙无法实现交付该特定标的物。(2)选项B:在丙受领迟延发生时,花瓶毁损的风险已转移至买方甲,并基于丙与甲之间的赠与关系,在同一时点转移至受赠人丙承担;故丙无权再次要求甲和乙向自己交付赠与标的物花瓶,但可请求乙让渡对戊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3)选项D:乙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因此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4)选项E:因交付未完成,丙不享有花瓶的所有权。
下列不属于电子签名形式的是( )。
本题解析:
本题考核电子签名的形式。电子签名形式多样,电子介质,如:附着于电子文件的手写签名的数字化图像,包括采用生物笔迹辨别法所形成的图像、向收件人发出证实发送人身份的密码、计算机口令。磁介质;采用特定生物技术识别工具,如指纹或是眼虹膜透视辨别法等。
罪犯李某因犯盗窃罪于2019年5月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下列有关减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本题解析:
本题考核减刑。 (1)被判处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1年6个月以上方可减刑;所以选项A错误。 (2)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所以选项C错误。 (3)在有期徒刑罪犯减刑时,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可以酌减,但酌减后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1年;所以选项D错误。
试卷分类: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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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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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税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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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涉税服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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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税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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