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资格 → 证券从业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2022年7月《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押题密卷5
推荐等级:
发布时间: 2022-07-20 08:59
扫码用手机做题
为防范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在公开侧业务之间或保密侧业务之间采取( )措施。
①.信息隔离
②.跨墙
③.观察名单
④.限制名单
本题解析:
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在公开侧业务之间或保密侧业务之间采取信息隔离、跨墙、观察名单、限制名单等措施,防范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对因保密侧业务而列入限制名单的公司或证券,证券公司应当禁止与其有关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证券自营、直接投资等业务。
下列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的有( )。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题解析:
②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是国务院根据宪法规定的权限,为执行法律的规定或行使职权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行政法规。
下列属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禁止行为的有( )。
①.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②.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③.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④.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本题解析: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除①、②、③、④四项外,还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②侵占、挪用基金财产;③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④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⑤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关于转融到通业务的保证金的说法,正确的有( )。
①.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交存保证金,采取设立信托的方式
②.保证金中的证券记入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保证金中的资金记入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
③.货币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应收取保证金的15%
④.证券金融公司逐日计算证券公司交存的保证金价值与其所欠债务的比例
本题解析:
②项,保证金中的证券应当记入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保证金中的资金应当记入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内的证券和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内的资金,均为担保证券金融公司因向证券公司转融通所生债权的信托财产。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基金销售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的方式包括( )。
①.监管谈话
②.出具警示函
③.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④.拘留
本题解析:
基金销售相关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其他规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责令处分有关人员、责令暂停办理相关业务等行政监管措施,对相关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行政监管措施,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证券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不得( )。
①.以所服务证券营业部的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
②.代客户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③.向客户提供非由所服务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
④.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活动
本题解析:
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证券经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①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②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人执业规范(试行)》第二十条,证券经纪人除不得有《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禁止的行为外,也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所服务证券公司或证券营业部的名义,与客户或他人签订任何合同、协议;②代客户在相关合同、协议、文件等资料上签字;③在执业过程中索取或收受客户款项和财物;④向客户提供非由所服务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⑤违背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下列关于证券交易所席位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①.会员转让席位必须经证券交易所审批
②.会员不必拥有席位即可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③.会员取得的席位可向其他会员转让
④.未经证券交易所同意,会员不得将席位出租、质押,或将席位所属权益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给他人
本题解析:
根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席位代表了会员(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的权益,会员(证券公司)须拥有席位方可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会员(证券公司)应当至少取得并持有一个席位,但会员(证券公司)不得共有席位。会员(证券公司)取得的席位可向其他会员转让,但不得退回证券交易所。未经证券交易所同意,会员(证券公司)不得将席位出租、质押,或将席位所属权益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给他人。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
①.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②.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③.有必要的生产经营设备
④.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本题解析:
除①、②、④三项外,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还包括:①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②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③有公司住所。
试卷分类: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练习次数:155次
试卷分类: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练习次数:116次
试卷分类: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练习次数:100次
试卷分类: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练习次数:105次
试卷分类: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练习次数:113次
试卷分类: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练习次数:101次
试卷分类: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练习次数:96次
试卷分类: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练习次数:98次
试卷分类: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练习次数:98次
试卷分类: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练习次数:9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