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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1-03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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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突查某中医门诊部,查获400余袋无文号治肝假药和60多瓶水剂。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位于某路的某中医门诊部一楼药房进行检查,发现400余袋紫色、棕色、黑色的药丸,外包装塑料袋上无任何标示,以及60多瓶褐色水剂一批。药房处方上,记录有转阴1号、5号、6号记录。这些无文号药剂是该门诊部肝病和耳鼻喉专科用药。专科承包人张某交待,他来自广西,这些无文号的药丸是所谓的“转阴排毒丸”,是在门诊后的注射室里分装的。张某与门诊的合同中显示,他每年向门诊部缴纳“管理费”10万元。该门诊部和张某拒不交待药品来源、价格和使用数量。根据《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以
本题解析:
考查违反劣药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某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突查某中医门诊部,查获400余袋无文号治肝假药和60多瓶水剂。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位于某路的某中医门诊部一楼药房进行检查,发现400余袋紫色、棕色、黑色的药丸,外包装塑料袋上无任何标示,以及60多瓶褐色水剂一批。药房处方上,记录有转阴1号、5号、6号记录。这些无文号药剂是该门诊部肝病和耳鼻喉专科用药。专科承包人张某交待,他来自广西,这些无文号的药丸是所谓的“转阴排毒丸”,是在门诊后的注射室里分装的。张某与门诊的合同中显示,他每年向门诊部缴纳“管理费”10万元。该门诊部和张某拒不交待药品来源、价格和使用数量。根据《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以
本题解析:
考查违反假药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生产、销售假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某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突查某中医门诊部,查获400余袋无文号治肝假药和60多瓶水剂。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位于某路的某中医门诊部一楼药房进行检查,发现400余袋紫色、棕色、黑色的药丸,外包装塑料袋上无任何标示,以及60多瓶褐色水剂一批。药房处方上,记录有转阴1号、5号、6号记录。这些无文号药剂是该门诊部肝病和耳鼻喉专科用药。专科承包人张某交待,他来自广西,这些无文号的药丸是所谓的“转阴排毒丸”,是在门诊后的注射室里分装的。张某与门诊的合同中显示,他每年向门诊部缴纳“管理费”10万元。该门诊部和张某拒不交待药品来源、价格和使用数量。根据《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生产、销售的假药,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
本题解析:
考查违反假药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①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②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③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情形之一的;④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某年3月9日,A县药品稽查人员在该县的一村卫生室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查获标示为B省的大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银花百合片和乌梢蛇桔梗胶囊等8种产品,共计6000盒。这些产品在标签上或说明书中标注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明示了治疗功效和用法用量,但未标示药品批准文号。A县公安局经立案侦查发现,这些产品是保健食品,被B省的大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药品名义销售给相关单位。该公司是2年前开办新企业,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是刘某。刘某组织人员在居民楼生产这种产品,经过网络和快递物流进行销售,并通过银行卡收取货款。同时,刘某雇了王某、黄某和周某分别将上述产品提供给A县几个村卫生室,供就诊患者使用。村卫生室医师张某在近半年内分批分次销售给患者。
关于涉案的村医张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本题解析:
考查生产、销售、使用假药的行政责任,生产、销售、使用劣药的刑事责任。
对于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出售而购买、储存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销售”假药罪。选项A说法正确。
假药是行为犯,不管有没有出现健康危害,都可以定为假药罪,选项B说法错误。
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执业证书。注意医疗机构的责任人员和生产、经营环节的处罚不同。选项C和选项D这种规定对于医疗机构不存在,但是对于生产、经营企业存在。故答案为A。
某年3月9日,A县药品稽查人员在该县的一村卫生室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查获标示为B省的大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银花百合片和乌梢蛇桔梗胶囊等8种产品,共计6000盒。这些产品在标签上或说明书中标注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明示了治疗功效和用法用量,但未标示药品批准文号。A县公安局经立案侦查发现,这些产品是保健食品,被B省的大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药品名义销售给相关单位。该公司是2年前开办新企业,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是刘某。刘某组织人员在居民楼生产这种产品,经过网络和快递物流进行销售,并通过银行卡收取货款。同时,刘某雇了王某、黄某和周某分别将上述产品提供给A县几个村卫生室,供就诊患者使用。村卫生室医师张某在近半年内分批分次销售给患者。
根据背景材料,关于B省大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产品和行为的定性,正确的是
本题解析:
考查无证生产、经营药品的法律责任,假药的界定。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证生产经营。以非药品冒充药品,为假药。故答案为C。
某年3月9日,A县药品稽查人员在该县的一村卫生室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查获标示为B省的大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银花百合片和乌梢蛇桔梗胶囊等8种产品,共计6000盒。这些产品在标签上或说明书中标注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明示了治疗功效和用法用量,但未标示药品批准文号。A县公安局经立案侦查发现,这些产品是保健食品,被B省的大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药品名义销售给相关单位。该公司是2年前开办新企业,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是刘某。刘某组织人员在居民楼生产这种产品,经过网络和快递物流进行销售,并通过银行卡收取货款。同时,刘某雇了王某、黄某和周某分别将上述产品提供给A县几个村卫生室,供就诊患者使用。村卫生室医师张某在近半年内分批分次销售给患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刘某除追究法律责任之外,还应给予从业资格限制。从业资格限制要求是
本题解析:
考查生产、销售、使用假药的行政责任。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 生产、销售假药,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注意刘某是大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销售假药,要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故答案为B。
某年3月9日,A县药品稽查人员在该县的一村卫生室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查获标示为B省的大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银花百合片和乌梢蛇桔梗胶囊等8种产品,共计6000盒。这些产品在标签上或说明书中标注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明示了治疗功效和用法用量,但未标示药品批准文号。A县公安局经立案侦查发现,这些产品是保健食品,被B省的大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药品名义销售给相关单位。该公司是2年前开办新企业,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是刘某。刘某组织人员在居民楼生产这种产品,经过网络和快递物流进行销售,并通过银行卡收取货款。同时,刘某雇了王某、黄某和周某分别将上述产品提供给A县几个村卫生室,供就诊患者使用。村卫生室医师张某在近半年内分批分次销售给患者。
根据《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上述情景中,以生产、销售假药共同犯罪论处的当事人不包括
本题解析:
考查生产、销售、使用假药的刑事责任。共同犯罪主要针对的是生产、销售环节,使用环节也可以定性,但是患者不在定性范围内。患者是受害者,不是犯罪者。故答案为C。
近日,南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两起涉嫌销售假药案,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了解,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文化路中段南山厂门口周边市场检查过程中,当场查获杨某某、余某某两人在销售标识存在夸大和虚假宣传、明示或暗示改善性功能表述的“西藏牦牛鞭”“德国黑金刚”“玛咖牡蛎片”等15个品种332盒食品,货值金额4622元。鉴于查获的食品涉嫌非法添加药品,南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所有食品进行了抽检。检验结果显示,所有被检食品均含有处方药“西地那非”成分,按假药论处。检察机关建议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22年5月7日,南溪区市场监管局以杨某某、余某某销售假药涉嫌犯罪为由,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下列关于杨某某、余某某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说法错误的是
本题解析:
生产、销售假药,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近日,南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两起涉嫌销售假药案,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了解,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文化路中段南山厂门口周边市场检查过程中,当场查获杨某某、余某某两人在销售标识存在夸大和虚假宣传、明示或暗示改善性功能表述的“西藏牦牛鞭”“德国黑金刚”“玛咖牡蛎片”等15个品种332盒食品,货值金额4622元。鉴于查获的食品涉嫌非法添加药品,南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所有食品进行了抽检。检验结果显示,所有被检食品均含有处方药“西地那非”成分,按假药论处。检察机关建议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22年5月7日,南溪区市场监管局以杨某某、余某某销售假药涉嫌犯罪为由,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期限是
本题解析:
现《药品管理法》加大了资格罚力度,对假药劣药违法行为责任人的资格罚由原来的十年禁业修改为终身禁业。
试卷分类:西药学专业一
练习次数:58次
试卷分类:药事管理与法规
练习次数:73次
试卷分类:中药学专业二
练习次数:64次
试卷分类:中药学专业一
练习次数:67次
试卷分类: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练习次数:67次
试卷分类:西药学专业二
练习次数:68次
试卷分类:西药学专业一
练习次数:71次
试卷分类:西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练习次数:121次
试卷分类:西药学专业一
练习次数:103次
试卷分类:西药学专业一
练习次数:8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