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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2-09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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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09年10月11日晚,李某酒后在某餐馆酗酒滋事,砸碎店里玻璃数块。此时某区公安分局巡警分队民警刘某、张某巡查至此。刘、张警官欲将李某带回队里处理,李某不从,与警官刘某发生肢体冲突,遭刘警官推搡,用警棍殴打,李摔倒在地,头撞在水泥台阶上当时失去知觉,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后被鉴定为颅内出血死亡。2009年12月20日,李某之父请求国家赔偿。
本题解析:
[考点]国家赔偿制度[答案及解析]1.公安机关应当对李某的死亡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因为公安民警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与李某发生推搡致李某摔倒死亡,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其行为构成违法。李某虽也有过错,但不能免除国家赔偿责任,符合国家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材料1:某市交通管理委员会表示,要建立一套视频系统,每一台公交车的车厢内都安装摄像头,与公安机关的网络系统连接起来,一旦发生盗抢,公安人员将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本题解析: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参考及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高级意识形态,内容上主要包括"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其中,依法治国是核心内容,执政为民是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重要保证。
案情:某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周某、刘某涉嫌抢劫罪。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后,决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一审判决,认定周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处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认定刘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处二被告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共计3.9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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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刑事诉讼一审程序[答案及解析]1.由于高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的上一级法院,故高级人民法院应当依第二审审判程序对该案进行审理。《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6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抗诉,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因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已生效,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再审。
案情:2009年6月17日,受雇于某空调公司安装部门的王某在给客户安装空调的路途中被一车辆撞伤。王某撞伤后自费看病支付医疗费上万元。王某多次找到该车辆所有人孙某索赔,无果。无奈之下王某于2010年2月18日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误工费、医疗费共计12.5万元。
本题解析:
[考点]民事诉讼程序[答案及解析]1.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1)一审法院要求被告对原告超过举证期限的证据进行质证错误,一方当事人超过举证期限提出的证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质证。(2)法院对当事人在调解中承认的事实作为认定当事人责任分担的证据错误,当事人为了达成调解协议而对相关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理由如下:
看到周围的人纷纷发家致富,户口所在地为洛阳市桃城区的张强经过考虑,于2011年 2月前往郑州市河西区经营服装销售业务。因张强为人精明,销售渠道宽,于是,生意颇为 红火。2011年12月3日,郑州市河西区地方税务分局的工作人员刘某、赵某二人前往张强 服装店征收税款,因税款额发生争议,张强以重复计算、多征税款为由拒不缴纳,刘、赵二 人将其强行带至郑州市河西区税务分局,并称“交钱放人”。12月10日,张强的妻子孙某 缴纳税款后将张强“赎出”,张强即向郑州市地方税务局提出复议申请,市地方税务局认为 刘某和赵某的行为虽然不当,但其征收的税款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征收的款项低于法律规定 的数额,于是,复议机关将税款数额由原来的3,000元改为5,000元。张强不服行政复议决 定,遂提起行政诉讼,同时,经人指点,张强欲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若张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不服,应以谁为被告,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为什么?
2.若张强对复议机关的决定不服,应以谁为被告?向哪个法院起诉?为什么?
3.若张强向法院起诉后,法院既不立案,也不作裁定的,则张强可以怎样做?
4.若张强提起国家赔偿诉讼,应如何提出?
5.若赔偿义务机关接受了张某的赔偿申请书,其应在什么期限范围内作出决定?
本题解析:
1.张强应以刘某、赵某所在的郑州市河西区地方税务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其既 可以向洛阳桃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郑州市河西区地方税务分局所在地的河西区人民 法院起诉。《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张强对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可以向河西区税务 分局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郑州市地方税务局所在地法院起诉。《行政诉讼法》第十七 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 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张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 应予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受理,也可以自行审理。
4.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5.赔偿义务机关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被告人林某,某市国有中天股份有限公司经理。2009年该市检察院收到一封检举信, 揭露该公司逃税100万元的事实。检察院经调查后,认为该公司确有逃税事实,依法应追究 刑事责任,遂经检察长批准对该公司立案侦查。2009年7月2日检察院批准逮捕林某,并 派检察院侦查人员将其逮捕。7月8日犯罪嫌疑人林某聘请的律师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 申请,检察院提出需缴纳5万元保证金,并提供保证人。7月9日律师向检察院缴纳了 5万 元的保证金,并且提供了保证人,林某被取保候审。后经侦査发现,该公司自2007年到 2009年间,共逃税50万元,检察院冻结该公司账户,并将50万元作为税款上缴国库。检 察院于2010年8月1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逃 税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对该公司判处200万元的罚金。抗诉期满 后,该判决生效。
问题:该案中人民检察院有哪些程序不合法?
本题解析:
1.人民检察院对此案立案侦查错误。逃税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林某错误。本案中人民检察院对此案进行了立案侦査,如果需 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其决定逮捕而非批准。
3.人民检察院派检察人员逮捕林某错误。逮捕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4.林某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时,人民检察院要求其缴纳保证金并提供保证人错误。不 能要求取保候审人同时缴纳保证金和提供保证人。
5.检察院收取律师的5万元保证金是错误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提供保证金的人应 当将保证金存人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6.人民检察院在侦査阶段直接将该公司账户上50万元款项作为税款上缴国库错误。赃款 只有在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才能由人民法院通知査封、扣押机关依法划拨上缴国库。
7.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7月9日对林某取保候审,到2010年8月1日才向法院提起公 诉是错误的。依照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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