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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2-08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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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是:( )
本题解析:
考点:管辖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体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诉讼中,如债权人、股东诉公司的情况下,由于债权人、股东可能因为协议管辖或者章程中约定管辖法院各不相同而四处起诉但因为诸多涉案事实如公司章程、公司账目、资产负债情况、股东名册等信息均需到公司内部调取,不同地区的法院受理案件后,又集中到公司调査取证,既是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也不符合高效、快捷的诉讼理念,更不利于当事人诉讼。本案作为有关分配利润的公司i诉讼,应当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选A。
日出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成立,注册资本4000万元,2010年8月召开股东会议,以经公司67%表决权多数作出以下决议:
(一)更换两名监事,一是由股东甲代替股东乙,二是由职工丙代替职工丁;
(二)批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将公司公积金1400万元中5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的方案;
(三)为占有公司股份40%的股东王某提供担保。
日出公司股东会作出批准公司公积金转为资本方案的决议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 的规定?()
本题解析:
考点:公积金
讲解:A、B属于干扰项,不正确;根据《公司法》第43条、第168条的规定,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公司可以将公积金的一部分转为资本,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日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从1400万公积金提出5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后,剩余公积金只有900万,少于注册资本的25%,所以C正确,D错误。
某甲自有城市房屋1间,2013年3月1日与乙签订一份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承租该房。同年8月6日丙向甲提出愿意购买该房屋,甲即将要出卖该房屋的情况告知乙。到了11月7日乙没有任何答复,甲与丙协商以5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在双方准备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前数日,甲遇丁, 愿以60万元买下该房。甲遂与丁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且双方第二天即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不久,丁向银行贷款,以该房设定登记抵押。
就房屋抵押关系而言,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本题解析:
考点:抵押权实现的相关知识
讲解:依照《物权法》第182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时房与地必须一并抵押,当事人约定未一并抵押的该约定无效,且视为一并抵押,故A项错误。
依照《物权法》第〗86条的规定,当事人的流押约定无效,故B项正确。
按照物权法定主义,不动产在我国不可以设立质权,故C项错误。
依据《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的规定,虽然作为宣示性条款,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物,但这一规定并不属于强行性规范中的效力规范,对其的违反行为并不 然归于无效。事实上,即使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擅自转让抵押物,抵押人与受让人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至于抵押权人的权益完全可以通过抵押权追及制度与受让人涤除制度得到保护。《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的规定正是这个意思。故D项错误。
某甲自有城市房屋1间,2013年3月1日与乙签订一份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承租该房。同年8月6日丙向甲提出愿意购买该房屋,甲即将要出卖该房屋的情况告知乙。到了11月7日乙没有任何答复,甲与丙协商以5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在双方准备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前数日,甲遇丁, 愿以60万元买下该房。甲遂与丁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且双方第二天即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不久,丁向银行贷款,以该房设定登记抵押。
就房屋租赁关系而言,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本题解析:
考点:房屋租赁合同的性质
讲解: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的规定,城市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故A错误。对于未办理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1款规 “当事人以房屋祖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租赁合同不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D项错误。《合同法 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C的表述与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不符;B项的说法符合市场经济立法精神。
被执行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可以裁 不予执行:( )
本题解析:
考点: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讲解:《民事诉讼法》修订将原法中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第(四)、(五)项情形,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修改为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如此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统一起来。因此A、B不再是可以裁定不予执行的法定事项;而只有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才可以裁定不予执行,隐瞒一般证据不能达到不予执行的法律后果。D项也错误。答案选C。
甲公司与乙公司在济南市签订服装买卖合同时约定,一旦就合同履行发生争议, 何一方都可向位于深圳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后来甲乙二公司就合同履行期限发生争议, 公司欲申请仲裁,乙公司却认为仲裁异议无效。此时,乙公司可向何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定的效力?( )
本题解析:
考点:申请确认忡裁协议效力案件的管辖法院
讲解:《仲裁法解释》第12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 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甲乙约定“由位于深圳的仲裁机构仲裁”,但位于深圳的仲裁机构有深圳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华南分会,因此甲乙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为仲裁协议签订地(济南市)或被申请人(甲公司)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选项D正确。
公民石某与甲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石某不服,欲 人民法院起诉。这时,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丁三个公司,石某成为丙公司职员。请问:
某应当以谁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题解析:
考点:当事人的确定
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丙公司作为石某的实际用人单位,石某应当以丙公司为被告,所以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
张某诉刘某欠款一案经甲市A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在一个月内归还张某欠款10万元。但张某迟迟不归还欠款,无奈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本题解析:
考点:执行程序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40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因此A项的说法正确,不是应选项。第232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因此B项的说法 确,不是应选项。第230条第2款规定,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所以如果张某被刘某诈达成调解协议,事后刘某不按调解协议还款,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张某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而非强制履行该调解协议,因此C项的说法错误,是应选项。第231 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因此D项的说法正确,不是应选项。答案选C。
张某起诉王某,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割双方共有的房屋一套、 款10万元,确定婚生子女张某某的抚养权。本案的诉讼标的是:( )
本题解析:
考点:诉讼标的
讲解: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本案中,张某与王某争执的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双方的婚姻关系,因此,本案的诉讼标的是张某请求法院解除的其与王某之间的婚姻关系。答案选C。
2010年11月,某市B区人民法院对天龙公司诉地虎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作为一审判决,认定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判决地虎公司败诉。在判决送达当事人后的第二天,B区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本案中涉及的合同实际上是无效合同。在此种情况 ,B区人民法院哪种处理方式是正确的?( )
本题解析:
考点:判决错误的处理
讲解:《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63条规定,一审宣判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当事人在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不上诉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因此答案选择D。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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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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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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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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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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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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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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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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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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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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