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等级:
发布时间: 2022-02-08 09:03
扫码用手机做题
枫叶服装有限公司采用进口面料和引进的进 口设备独家设计出枫叶牌服装。公司业务员将该服装 样品送到绿岛商场,商场进货人员看货后表示满意,愿 意从枫叶服装有限公司购进此种服装2000套,但该公 司存货只有500套,双方签订如下合同:由枫叶服装有 限公司在15日内备齐2000套服装,货款总计200万 元,商场在订立合同后5日内预付货款50万元,于交 货后15日内支付剩余货款,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违 约金50万元,并赔偿全部损失。根据案情,请回答下 列问题。
设在商场支付预付款前两天,绿岛商场得知枫 叶公司由于员工不小心失火,厂房被焚毁,有可能无法 按期交货,则对商场采取措施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 是:()
本题解析:
。本题涉及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问题。依 《合同法》第68条、第69条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 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 资金,以逃避偾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 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依法中止 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 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 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这是关于不安抗辩权的法律依据。同 时,依《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 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 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本条为 预期违约的法律依据。在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下,非违约方可以主张违约救济,即解除合同、获得赔 偿。但在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直接适 用违约救济,还是适用《合同法》笫68条规定的不安 抗辩权制度,是为疑难问题。对此,应区分情况:当行 为表明不履行合同是必然的,不可挽救的情况下,应适 用预期违约制度,否则,以适用不安抗辩权为宜。本题 中,枫叶公司所生产的服装系采用进口面料和引进的 进口设备独家设计而成,其公司发生火灾,厂房被焚 毁,应属于无法在短期内恢复履行能力的情况,绿岛商 场欲主张预期违约而解除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但 若从维护交易角度出发,若绿岛商场主张不安抗辩权, 而保护合同效力,也符合法律的精神,应该予以支持。 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枫叶服装有限公司采用进口面料和引进的进 口设备独家设计出枫叶牌服装。公司业务员将该服装 样品送到绿岛商场,商场进货人员看货后表示满意,愿 意从枫叶服装有限公司购进此种服装2000套,但该公 司存货只有500套,双方签订如下合同:由枫叶服装有 限公司在15日内备齐2000套服装,货款总计200万 元,商场在订立合同后5日内预付货款50万元,于交 货后15日内支付剩余货款,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违 约金50万元,并赔偿全部损失。根据案情,请回答下 列问题。
本案中,枫叶公司与绿岛商场签订的合同是什 么性质的合同?( )
本题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性质问题。买卖合同是转移 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 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 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本案中,枫叶服装有 限公司业务员送样品给商场时,商场订购2000套服 装,而服装厂只有500套存货,双方就该500套服装所 订的合同属买卖合同无疑,至于不足部分的1500套服 装,应属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合同存有不同看法。因为 该服装样品是由枫叶服装公司提供,商场购买该服装 并不是为了其自身的特殊需要,而是为了销售获利,因 此,商场取得该服装的所有权成为订立合同的主要目 的,故该合同应认定为买卖合同为宜。因此,本题正确 选项为A。
张某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未与其他合伙人商量,将企业的部分设备卖给周某,其他合伙 人对此表示反对,张某辩称出卖的设备并非自己的合 伙份额,无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则张某的说法和 做法合法与否?( )
本题解析:
。本题目考查合伙企业财产的对外转让。 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20条、第21条的规定。
甲公司和乙公司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日后 若因此合同及与此合同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向a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中所涉及的房屋在b 县,甲公司主要经营地在c县,乙公司主要经营地在b 县。那么,如果甲公司因为此合同履行问题向法院提
起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本题解析:
。因为标的物房屋属于不动产,所以仍应由 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北京A区甲公司与上海B区乙公司合同纠纷 诉至人民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自动履行,甲公 司向A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A区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人民 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 财产可执行,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本题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263条和《执行规定》第102条的规定,应由委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合同约定分3期偿 还,第1期还款3万元,期限为2005年5月3日,第2 期还款3万元,期限为2006年5月3日,第3期还款4 万元,期限为2006年10月8日。时至2008年9月5 日,甲要求乙还款,乙以第1期和第2期诉讼时效已过 为由拒绝归还,甲无奈,便于2008年9月10日向人民 法院起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本题解析:
。本题涉及分期履行的偾权请求权的诉讼时 效问题。依照《诉讼时效规定》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 约定同一偾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李赞和孟优为夫妻关系,二人都持有大地 上市公司的股票,孟优持有3%,李赞也委托孟优替自 己从原先的1%增持至3%,但夫妻二人都认为自己持 有的股份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报告限制,故并未向国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 通知该上市公司进行公告。下列相关说法错误的 是:( )
本题解析:
。《证券法》第86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 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 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 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 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 司的股票。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 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 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 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 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从题意来看,二人明显属于法 条中的共同持股,为一致行动人,应当予以报告。故 A、C选项正确。第193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 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 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 关报告,或者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遣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 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 元以下的罚教。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 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亊前两款违法 行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罚款与警告可以并 行,故B选项正确而D选项错误。
陈兴夫妇在儿子陈华周岁生日时到红星照 相馆为儿子拍照纪念,摄影师刘某翻拍了陈华的底片, 后将其卖给个体户张某做挂历用。张某又将该底片卖 给兰星香皂厂作婴儿香皂广告之用。在本案中,侵害 陈华肖像权的侵权人是谁?( )
本题解析:
。本题涉及侵害肖像权的问题。侵害肖像权 必须坚持两个条件,一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二是以营 利为目的。故本题中刘某、张某和兰星香皂厂均为侵 权人。因此,本题正确选项应为D。
秦某有一中巴,经有关部门批准,秦某跑起 了自北京市区至郊区某线路的短途运输业务。某日, 秦某在超速驾驶中,为避免与李某的客车相撞,紧急刹 车致使乘客钱某的物品毁损。经查,钱某尚未买车票。 则钱某损失秦某应否赔偿?( )
本题解析:
。客运合同存在不同情况,如属长途运输,自 旅客购买客票时合同成立,旅客上车合同生效 ;如属巴 士运输;按交易习惯,自旅客上车客运合同即成立生 效。本题中,虽然乘客钱某未购买车票,但钱某与秦某之间的客运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对于钱某随身携带的 物品,承运人秦某负过错责任。秦某因超速驾车,为避 免与李某的客车相撞而紧急剎车,造成钱某的物品毁 损,对此,秦某存在过错,故秦某应对乘客钱某的物品 毁损承担责任,故D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因此, 本题正确选项为D。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一
练习次数:208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二
练习次数:205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19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27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40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25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27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19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24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2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