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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2-08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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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从事个体仓储业务当年,2012年3月,陈某在某省A市甲区新建丁两座大仓库·为了便于承揽仓储业务,陈某将其个体经营的两座大型仓库挂靠在乙储运公司名下,以其名义对外承揽仓储业务。2012年6月15日,丙贸易公司将其400辆摩托车存放在这两座大型仓库中,2012年6月23日,一场意外火灾致使4o0辆摩托车被烧毁,就损赔偿一事,丙贸易公司与乙储运公司多次协商未果,丙贸易公司诉至甲区法院·要求陈某与乙储运公司赔偿其损失400万元。甲区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100万元,而乙储运公司赔偿300万元。判决作出后,乙储运公司不服,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要求改判自己与陈某各赔偿200万元,并提出丙贸易公司尚拖欠20万元的仓储费,请求A市中级法院责令丙贸易公司支付。A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后改判陈某与乙储运公司各赔偿丙贸易公司200万元。陈某以生效判决认定案件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为由申请再审。请结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基于第99问中的仲裁裁决,如果陈某与乙储运公司以仲裁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为由申请A市中级法院撤销,下列关于A市中级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本题解析: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19条的规定,当事人以仲裁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经审查属实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仲裁裁决中的超裁部分。但超裁部分与其他裁决事项不可分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仲裁裁决。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而选项B是正确的。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因此,选项C是不正确的。根据《仲裁法》第6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凌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此外,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1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案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仲裁法》第61条的规定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重新仲裁:(l)仲裁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因此,选项D是不正确的。
陈某从事个体仓储业务当年,2012年3月,陈某在某省A市甲区新建丁两座大仓库·为了便于承揽仓储业务,陈某将其个体经营的两座大型仓库挂靠在乙储运公司名下,以其名义对外承揽仓储业务。2012年6月15日,丙贸易公司将其400辆摩托车存放在这两座大型仓库中,2012年6月23日,一场意外火灾致使4o0辆摩托车被烧毁,就损赔偿一事,丙贸易公司与乙储运公司多次协商未果,丙贸易公司诉至甲区法院·要求陈某与乙储运公司赔偿其损失400万元。甲区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100万元,而乙储运公司赔偿300万元。判决作出后,乙储运公司不服,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要求改判自己与陈某各赔偿200万元,并提出丙贸易公司尚拖欠20万元的仓储费,请求A市中级法院责令丙贸易公司支付。A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后改判陈某与乙储运公司各赔偿丙贸易公司200万元。陈某以生效判决认定案件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为由申请再审。请结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本案乙储运公司对区法院一审判决的上诉情况,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本题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3 19条的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2)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3)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本题中,丙贸易公司诉至甲区法院,要求陈某与乙储运公司赔偿其损失400万元。区法院经过审理厦后判决陈某赔偿IOO万元,而乙储运公司赔偿300万元。判决作出后,乙储运公司不服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要求改判自己与陈某各赔偿200万元。可见,乙储运公司既对与对方当事人丙贸易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也对与同一方当人陈某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而其余选项均是不正确的。
宁府公司、文府公司与宁昊天、文靖昌共同出资设立了魔王岭有限合伙企业,宁府公司和文靖昌是有限合伙人,文府公司和宁昊天是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宁昊天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且约定宁府公司可以自由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宁府公司、文府公司和宁昊天就合伙企业份额出质的问题没有约定。合伙企业成立后,业绩良好,日本香业企业想作为有限合伙人人伙。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92-94题。
经谈判,日本香业企业放弃了人伙打算,宁府公司想将其在魔王岭公司中的份额转让给中国香业公司,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本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伙企业法>第73条。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故选项C正确。
甲公司紧挨着城市主干道,南大门旁边就是很多路公交车的车站。甲公司的院墙 长方形,院墙外围是一条公路,但是比较狭窄,且年久失修。乙公司坐落在甲公司的 北面,乙公司的车辆往返于公司和主干道之间、乙公司员工往返于公司和公交车站之 间,只能绕行甲公司院外围的公路走,颇不方便。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乙公司专门开会讨论解决通行问题,会上提出了如下意见,其中正确的是:
本题解析: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地役权的产生是双方意思自治的结果。
丙公司与丁公司设备更新改造合同纠纷一案,丙公司按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经过审理作出仲裁裁决后,丙公司以仲裁裁决依据的证据伪造的为由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A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撤案件。下列关于重新仲裁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本题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6 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此外,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1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案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仲裁法》第6 1条的规定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 (1)仲裁裁决所根据证据是伪造的;(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通中说明要求重新仲裁的具体理由。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2条的规定,仲裁庭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开始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撤销程序;未开始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其余选项均是正确的。
以下有关民事法律文书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本题解析:
判决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裁定原则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但也存在口头裁定的情形,选项A的说法正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下列事项适用裁定(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民事裁定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由于裁定是法院用于诉讼指挥的手段,作用于诉讼过程,因此不参与诉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与裁定无关,民事裁定的法律拘束力通常拘束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选项B中,驳回诉讼请求用判决,延期审理用决定,因此选项B的前半句错试后半句正确。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一审判决可以上诉,选项C的说法错误。
并非所有财产案件的生效判决都有执行力,还需具备给付内容等条件,选项D的说法正确。
2016年9月1日,出租人范某以房屋租赁合同违约为由,将承租人赵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赵某支付拖欠的三个月房租共计21000元,下列有关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本题解析:
本题考查最新的立案登记制改革。《民事诉讼法解法》第208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且不属于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因此选项A和选项D的说法错误,选项C的说法正确。《民事诉讼法解法》第209条第二款规定。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
以下有关民事诉讼中证人作证制度和规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本题解析:
是否具备证人资格,与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无直接必然关联,选项A的说法正确。在民事诉讼中,单位和自然人均可作为证人,而刑诉中的I正人须为自然人,选项B的说法正确。选项C中李某因健康原因不出庭作证,符合证人可以不出庭的法定情形,因此其采用替代性的作证方式所提供的证言,不影响证言的证明力,选项C的说法错误。证人作证费用的范围包括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选项D的说法正确。
以下有关民事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本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解法》第28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准许参加诉讼的,列为共同原告。。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其他享有公益诉权的主体申请参加诉讼的时间是开庭前。《民事诉讼法解法》第291条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其他依法具有原告资格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就同一侵权行为另行提起公益诉讼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杉选项B的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社会组织。。因此选项C的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最后一款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人身、财产受到损害为由申请参加诉讼的,告知其另行起诉。。《环境公益诉讼解释》第29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不影响因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提起诉讼。。因此选项D的前半句说法错误,公民个人无权申请参加民事公益诉讼,但有权提起民事私益诉讼。
以下有关代表人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本题解析:
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只能是普通共同诉讼构成的,选项A的说法错误。诉讼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全体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而不是过半数同意,选项B的说法错误。向法院申请登记的权利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受到的损害。证明不了的,不予登记,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法院的裁判在登记的范围内执行。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提起诉讼且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裁定适用法院已作出的判决、裁定。因此选项C的说法正确,选项D的说法错误,应用。裁定。而非。判决。。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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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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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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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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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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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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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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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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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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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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