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等级:
发布时间: 2022-02-08 08:03
扫码用手机做题
张青是甲市A区人,于1997年与甲市B区人赵君登记结婚,二人婚后居住在甲市C区。2002年3月,张青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甲市D区服刑。2004年6月赵君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二人没有子女。一审法院受理后,经审理判决双方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配。张青收到离婚判决书后,因对财产分配判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并提出赵君占有一套属于她的名贵玉器,该玉器是张青祖父指名赠与他的,要求赵君归还。甲市中院经审查受理了张青的上诉请求。本案中,如果在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和解,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本题解析:
。《民诉意见》第191条规定:“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可见,法院制作调解书必须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当事人和解,不等同于撤诉,必须提出撤诉申请;如果当事人申请撤诉,只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法院才应当准许。故BCD选项均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调解达成协议,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因此,A选项正确。
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甲市D区服刑。2004年6月赵君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二人没有子女。一审法院受理后,经审理判决双方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配。张青收到离婚判决书后,因对财产分配判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并提出赵君占有一套属于她的名贵玉器,该玉器是张青祖父指名赠与他的,要求赵君归还。甲市中院经审查受理了张青的上诉请求。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案中的一审人民法院应当是:
本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所以,本案应由原告婚后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不选。
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在其营业范围中增加"制售成衣"一项,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与乙纺织厂签订一项定购布料的合同,并代表公司签发以某银行为付款人、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一张给乙,作为定金。乙因欠丙货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票据到期后,丁涂销了乙的背书。对甲公司与乙纺织厂之间的购货合同,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本题解析:
。《公司法》第12条规定"公司的经营泡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超出经营范围所实施的民事活动就绝对无效。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故C正确。
甲有四匹马要卖掉,便对乙方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000元。”乙牵回了四匹马,未付款。根据民法原理,设试用期间乙将马4卖与丁,乙与丁之间买卖行为性质如何?
本题解析:
在试用买卖期间,买受人并未取得试用物的所有权,试用物的所有权仍属出卖人,试用买受人出卖该物构成无权处分,依《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甲有四匹马要卖掉,便对乙方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000元。”乙牵回了四匹马,未付款。根据民法原理,设试用期间乙将马4卖与丁,乙与丁之间买卖行为的性质如何?
本题解析:
依《民法》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试用买卖的情况下,试用买者为动物的管理人应无疑问,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甲有四匹马要卖掉,便对乙方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000元。”乙牵回了四匹马,未付款。根据民法原理,设马2在试用期间生下了一匹小马,该小马应归谁所有?
本题解析:
对此,也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试用买卖为特殊买卖之一种,孳息归属应依《合同法》第163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另一种观点认为,试用买卖不为买卖合同,不能适用《合同法》第163条规定,只能适用民法原理,即孳息未有约定的情况下,孳息的所有权归原物的所有权人。目前,主流观点为第二种观点。故本题正确选项以A为宜。
甲有四匹马要卖掉,便对乙方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000元。”乙牵回了四匹马,未付款。根据民法原理
设马l在试用期间于某日放养时被洪水冲走,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本题解析:
对于本问题,学理上尚存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试用买卖为特殊买卖之一种,故应适用买卖合同之规范。依《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标的物交付给试用买受人后,风险应由试用买受人承担。另一种观点认为,试用买卖中,双方当事人并未达成买卖之合意,而只达成了试用之合意,买卖合同并未成立,故不能适用《合同法》第142条规定。对此情况下的风险负担,合同法未有规定,只能依照民法的一般原理,即风险在未有约定的情况下由所有人承担。目前,第二种观点为主流观点。故本题正确选项以A为宜。
天锐公司与通达公司签订空调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天锐公司向通达公司供货后,因空调存在质量问题造成通达公司销售额大幅度下降,并积压大量空调,损失严重。通达公司根据仲裁协议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对该案做出了仲裁裁决,天锐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裁决,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则以下说法不正确是:
本题解析:
。依据《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不能向通达公司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故A选项表述错误,应当选。《仲裁法解释》第2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询问当事人。”故B选项正确,不应当选。《仲裁法解释》第2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同一仲裁裁决的,受理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裁定中止执行。”C选项就是通达公司又提出执行该仲裁裁决,受理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裁定中止执行。所以,C选项正确,不应当选。《仲裁法》第6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所以,D选项正确,不应当选。
兴业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与某企业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申请。某企业为逃避责任,遂出示了一份伪造的证人证言,仲裁庭根据这份证人证言,裁决申请人兴业公司赔偿被申请人损失50万元。兴业公司不服该裁决,并且在收到仲裁裁决后发现了这一情况,则兴业公司如何通过法律维护自己权益?
本题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A项正确。关于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申请执行和不予执行的管辖法院应当是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而不是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法院,B项错误,C、D项也不正确。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在不同情况下仲裁庭可以做出不同的裁决。有关仲裁裁决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本题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故A项正确。 根据《仲裁法》第42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对于B项,缺席裁决与缺席判决相似,被申请人未到庭,并不意味着仲裁庭可以据此认定申请人的主张成立。仲裁庭同样应根据现有证据公正断案,故B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第51条第2款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故C项正确。 根据《仲裁法》第56条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故D项正确。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一
练习次数:207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二
练习次数:205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19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27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40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24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27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19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24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2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