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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2-02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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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国际法中的河流制度,下列关于河流的表述正确的是、( )
本题解析:
考点:河流制度
讲解:国家对内河拥有完全的主权,外国船舶未经许可,不得在内河航行。所以,A错误。国际河流一般允许所有国家的船舶特别是商船无害航行,但多国河流一般对所有沿岸国开放,而非沿岸国船舶未经许可不得航行,但多国河流一般对所有沿岸国开放,而非沿岸国船舶未经许可不得航行,所以,C错误。根据国际条约的规定,国际运河向所有国家的船舶开放,但这种开放并不改变运河所属国的领土主权。所以,D错误。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的哪种做法是错误的?()
本题解析:
考点:劳动纠纷的忡裁
讲解: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2条的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 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 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 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 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故A项正确。第43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逾期未 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 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故B项正确。第44条规定: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 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故C项正确。第45条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 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人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 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D项是错误的,应选。
某甲等30名律师各出资100万元合伙设立了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顶呱呱律师事务所。该所的非合伙人律师某乙将委托人丙某的500万赔偿款卷走,下落不明。下 说法错误的是( )
本题解析:
考点:律所及合伙人的责任
讲解:本题为选非题。《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律师违法执业 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 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某乙卷走委托人款项,显然是违法执 业,故A、B项说法正确。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44条第2款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一个合 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律师事务所债务的,应当承担无 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律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 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律师事务所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 责任。……”某乙并非顶呱呱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其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应由全体合 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C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
美国纽约公司向意大利购买一批智利产的鱼片,价格条件为CFR纽约。买方通过美国银行开出一张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证内规定在议付单据中,提单必须是空白抬头运费已付的,品质证明书必须证明含蛋白质不低于70%。但在议付时,受益人提交的是不可转的提单,也未注明运费已付。品质证明书仅证明含蛋白质为67%。发票内所有商品名称是鱼片。单据寄到开证行后,遭到拒收。后来受益人又补交了符合要求的单据,并要求开证行付款,但到开证行时,信用证的有效期已过。因此,开证银行再次拒收。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开证银行有无付款的义务?( )
本题解析:
考点:信用证支付银行的责任
讲解:银行审单付款的原则是: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本案中,单证不符,银行没 有付款义务,应及时通知交单人或者寄单行,故本题应选A项。
甲国天天食品公司与中国美美超市签订供货协议,规定天天食品公司向中国美美超 市供应甲国特色食品,若出现纠纷双方约定适用甲国法律解决。美美超市在出售食品后接到 大量投诉,反映食用后食物中毒。美美超市遂向中国某法院起诉天天食品公司,则关于本案 法律适用说法正确的是?( )
本题解析:
考点:涉外食品安全法律适用
讲解:《法律适用法解释》第10条规定,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强制适用中国法律, 故选C。
玛丽为甲国驻乙国领馆的官员,吉姆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二等秘书。玛丽周末出游在乙国首都开车时因违反交通规则重撞一行人,因紧张对伤者未实施救助即逃逸,导致伤者死亡。吉姆目击了该事件。甲乙丙三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依国际法规则,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
本题解析:
考点:领事特权与豁免权
讲解:本题涉及领事官员与外交人员不同的特权与豁免。玛丽是领馆官员,依《维 也纳领事关系公约》,领事官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接受国的司法和行政管辖。玛丽是在周 末出游时肇事逃逸并致人死亡的,因此,A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乙国可以对玛丽提起刑 事诉讼。B选项不正确,吉姆是外交人员,外交人员的特权和管辖豁免可以放弃,但这种放 弃只能由派遣国明示作出,因此,吉姆本人没有作出这种放弃的权利。C选项不正确,与上 述理由相同,玛丽只享受执行职务行为的司法管辖豁免。
甲乙两国因边境资源开采问题产生纠纷,则下列争端解决方式不正确的是?()
本题解析:
考点:争端解决方式
讲解:武力解决是传统国际法争端解决方式,现代国际法并不支持,故A错误。B 项为诉讼解决,属于法律解决方式之一,正确。C、D属于政治解决方式,也正确。
某市化肥厂向附近一条河排放工业污水,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行政部门缴纳排污费。2012年3月某日,由于该厂技术人员何水超错误操作,致使一次排出的污水中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超标,造成重大损失。以下是对随后发生的各种事件的责任判断,说法正确的是、( )
本题解析:
考点:环境污染责任
讲解:《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I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何水超是化肥厂的工作人员,错误操作也是履行 工作任务,因此,应由化肥厂承担责任,李成德应将化肥厂列为被告,故A选项说法错误。
《环境保护法》第69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 题中,化肥厂违法排放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造成严重后果,不排除构成刑事犯罪 的可能性,故B项错误。
《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条确立了环境污染责任的无过错归责原则。在无过错责任中,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过失 并不能减轻加害人的责任,只有故意才能免除加害人的责任。本题中,临汾村村民只是看管 不严而不是故意,所以不属于免责情形,化肥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C项说法错误。
D项,环境污染责任是无过错责任,不要求加害人具有过错,也不要求加害行为具有违 法性。即使化肥厂排污标准达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由于排污造成他人损害的,仍然要承 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6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 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化 肥厂不能证明自己排放的污水与赵三立的马匹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则应承担民事赔偿 责任,故U项说法正确。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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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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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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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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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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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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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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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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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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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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