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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2-02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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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7这一论述出自于下列哪一文件?
本题解析: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第16条规定:“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在出庭公诉的前1天,某甲检察官的儿子突发重病,但是某甲并未要求另外派人出庭公诉,而是在开庭当天圆满地完成了其公诉任务。请问某甲的行为体现了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哪一方面的基本要 求?( )
本题解析:
。
作为默示的宪法规范,宪法惯例在一国的宪政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下列关于宪法惯例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本题解析:
。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无明文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存在,并为国家机关、政党及公众所普遍遵循,且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宪法惯例并没有具体的法律形式,因此A项是错误的,应入选。
甲乙原是至交好友,后因琐事反目,甲在工商部门工作,乙为个体经营户,甲为了报复乙便以行政检查的名义频繁前往乙的商店进行騷扰,致使乙疲于应对,客人也对乙的经营说三道四,使得乙亏损巨大。对此的描述,正确的是、()
本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执法过程中的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由题目可以看出,甲执法的目的并不是履行自己的职责,而是出于报复的目的,显然行政行为是出于不正当的目的。
在纽约有经常居所的美国公民史密斯在我国境内旅游期间病故,未留有遗嘱,史密斯在美国有别墅一楂,在瑞士银行有存款10亿美元,死亡时其随身遗留物中有美元数千元以及髙级相机一部。其居于曰本的子女就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起诉至我国某法院,则在本案中可能适用的法律为下列哪项?()
本题解析:
。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别墅为不动产,因此根据该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美国法;而存款和随身遗留物均为动产,因此应适用当事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本题中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在纽约,因此应该适用美国法。
在历史上,诸多学者和政治家都对宪法与人权的关系提出过精辟的见解。其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请问下列选项中哪一位首先明确提出了这一观点?()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据新华网3月30日报道,由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发布的退休年龄问题研究报告中显示,对于男女工人同龄退休,有平均58.1%的人持同意的态度,其中有69.0%的女干部、60.6%的女技术人员、48.4%的女工人和52.5%的男性。下列关于此说哪一项不能成立?()
本题解析:
。
对西周以降“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原则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本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对旧责族操纵和使用法律的特权是严重的冲击,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一次重大胜利。成文法的公布,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旧传统,明确了“法律公开”这一新兴地主阶级的立法原则,对于后世封建法制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
大成公司与德尔公司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大成公司拟将该批货物转运。大成公司收到德尔公司交货的通知。在决定是否接受该货物前,大成公司需要验货。依1980年《联合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本题解析:
。依1980年《联合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8条的规定:(1)买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2)如果合同涉及货物的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3)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改运或买方须再发运货物,没有合理机会加以检验,而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这种改运或再发运的可能性,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新目的地后进行。D正确。依第39条:
(1)买方对货物不符合同,必须在发现或理应发现不符愔形后一段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说明不符合同情形的性质,否则就丧失声称货物不符合同的权利。
(2)无论如何,如果买方不在实际收到货物之日起两年内将货物不符合同情形通知卖方,他就丧失声称货物不符合同的权利,除非这一时限与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限不符。因此,C也不符此情形。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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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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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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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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