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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2-02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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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赔偿金的支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本题解析:
选项A错误,不选。《国家赔偿法》第37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选项B正确,应选。理由同上。选项CD错误,不选。《国家赔偿法》第37条第3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曰起15日内支付赔偿金。
李某申请郑州金水区财政局公开该区2011年度的财政预算收支情况,金水区财政局 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但在2个月后,金水区财政局又在其网站上主动公开了2011 年度的财政预算收支情况。李某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应当如何判决?
本题解析:
选项D正确,应选。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7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 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1)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 责已无实际意义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 或者无效的。选项ABC错误,不选。
2012年1月,天津市胖娃娃奶粉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生产设备、账簿被河东区工商 局査封和扣押,另有50万元资金被冻结。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向河东区法院起诉并要求赔 偿,区法院一审判决确认查封扣押违法,对冻结未作判决。张某上诉至市中院,市中院审理后 认为冻结也应撤销,且对冻结应予赔偿,请问市中院可以如何处理?
本题解析:
选项A正确,应选。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1条第1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 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选项BCD错误,不选。
事实一:甲、乙、丙为骗取钱财,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投资房地产 为名,吸收社会公众资金,许诺“投资”的年回报率为100%,先后募集资金总额达1000万元。 募集到的资金除用于购罘复制淫秽音像制品的生产流水线外,剩余部分被三人挥霍一空。该 设备在复制淫秽物品时被司法机关没收。最终,募集到的资金无法归还。
事实二:乙归案后,主动揭发甲曾参与一起抢劫犯罪活动并致被害人死亡。该线索经査证 属实。
事实三:丙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其本人曾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8万元的事实。
根据“事实三”中丙的行为性质,其应如何处理?
本题解析:
《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 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2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丙归案 后主动交代自己的保险诈骗犯罪行为属于“以自首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 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对保险诈骗罪的数额,可参照1996年《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 问题的解释》,即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 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丙保险诈骗涉案 金额达8万元,已经构成“数额巨大”,自然不属“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因此,选A。C、D两项并未准 确指出对丙的行为如何处理,因此不选。
事实一:甲、乙、丙为骗取钱财,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投资房地产 为名,吸收社会公众资金,许诺“投资”的年回报率为100%,先后募集资金总额达1000万元。 募集到的资金除用于购罘复制淫秽音像制品的生产流水线外,剩余部分被三人挥霍一空。该 设备在复制淫秽物品时被司法机关没收。最终,募集到的资金无法归还。
事实二:乙归案后,主动揭发甲曾参与一起抢劫犯罪活动并致被害人死亡。该线索经査证 属实。
事实三:丙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其本人曾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8万元的事实。
“事实二”中乙的行为如何认定?
本题解析: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 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前款所称 ‘重大犯罪’……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等情形。”《刑法》第 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因此,甲的抢劫致人死亡行为可 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乙归案后对甲主动揭发,成立重大立功。因此,选D。
事实一:甲、乙、丙为骗取钱财,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投资房地产 为名,吸收社会公众资金,许诺“投资”的年回报率为100%,先后募集资金总额达1000万元。 募集到的资金除用于购罘复制淫秽音像制品的生产流水线外,剩余部分被三人挥霍一空。该 设备在复制淫秽物品时被司法机关没收。最终,募集到的资金无法归还。
事实二:乙归案后,主动揭发甲曾参与一起抢劫犯罪活动并致被害人死亡。该线索经査证 属实。
事实三:丙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其本人曾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8万元的事实。
“事实一”中的犯罪时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
本题解析:
《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活动而 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 罪论处。”因此,甲、乙、丙为骗取钱财,共同出资设立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因此,选A
2009年2月10日,王某因涉嫌诈骗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15日,县检察院批准逮 捕王某。4月20日,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二年执行。5月1日,县公 安局根据县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王某上诉,5月20日,市中 级法院维持原判。王某申诉,10月1日,市中级法院再审认定王某行为不构成诈骗,撤销原判。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本题解析:
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5月1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故ABC错误。《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 机关。故D表述正确,应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接到下列四宗案件,对于其中哪个案件,该院应当撤销原判 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本题解析:
选项A正确,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1条规定,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 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选项BCD错误,不选。《行政诉讼法》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 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 持原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成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 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关于行政复议机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本题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 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故AD错,不选。《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 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义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 规定作出最终裁决。故B错,不选。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下列哪一种说法是错误的?
本题解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条第3项规定,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属于主 动公开的信息范围。故A项正确,不选。第10条第5项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属于县级 以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故B项正确,不选。第11条第2项规定,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属于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故C项表述正确,不选。第14 条第4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 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故D项错误,当选。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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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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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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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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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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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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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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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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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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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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