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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2-12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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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是()。
Ⅰ.董事会
Ⅱ.控股股东
Ⅲ.转让上市公司6%股份的股东
Ⅳ.购买上市公司3%股份的股东
本题解析:
Ⅰ、Ⅱ两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仅包括上市公司、发行人,还包括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收购人,同时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信息披露相关的市场各方,以及为信息披露事宜出具专项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保荐人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或可能利用上市公司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机构和个人,散布传播虚假信息的机构和个人。Ⅲ项,第46条第1款第①项规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Ⅳ项,第49条规定,通过接受委托或者信托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将委托人情况告知上市公司,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某上交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则该上市公司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应细披露的事项包括()。
Ⅰ.对于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Ⅱ.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Ⅲ.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Ⅳ.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Ⅴ.监事会对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题解析: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2013年)第10条规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①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②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③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④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以下关于现金分红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中的优先顺序
Ⅱ.上市公司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Ⅲ.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进行专项说明
Ⅳ.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题解析:
Ⅰ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4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
Ⅱ项,第5条第1项规定,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Ⅲ项,第8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①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②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③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④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⑤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Ⅳ项,第7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以下关于董、监、高持股锁定期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董事在6个月内申报离职,其所持股份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Ⅱ.中小板上市公司董事在股票发行上市后第1年内转让的股份超过了其持股的25%,不符合规定
Ⅲ.上交所上市公司3月10日公告年报,2月28日董事的配偶减少持股数量,不符合规定
Ⅳ.深主板上市公司首发上市后,监事6个月以后申报离职,其所持股份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题解析:
Ⅰ、Ⅳ两项,《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深交所主板无此项规定。
Ⅱ项,《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141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Ⅲ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第4条规定,禁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买卖的窗口期包括:①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②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④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对董、监、高买卖股票窗口期的规定基本相同,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上述窗口期不得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实务操作中,上交所的规定与此类似。
上市公司向以下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锁定36个月的有()。
Ⅰ.向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
Ⅱ.向境内外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Ⅲ.相关投资者认购后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
Ⅳ.员工持股计划
本题解析:
Ⅰ、Ⅱ、Ⅲ三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第9条规定,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①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③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Ⅳ项,《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第2条第⑥项规定,每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12个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6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甲上市公司监事李某,2017年5月买了甲公司300万股票,2017年9月将300万股全部卖出,获得收益20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Ⅰ.收益20万元应归公司所有,应由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
Ⅱ.公司董事会不按照规定收回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Ⅲ.股东要求董事会收回收益,董事会在30日内未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监事会以公司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Ⅳ.证券法规定的短线交易限制适用的对象仅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管,监事不在限制范围,因此董事会无权收回监事李某的收益
本题解析:
Ⅰ、Ⅳ两项,《证券法》(2014年修订)第47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Ⅱ、Ⅲ两项,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拟上市公司董事会构成符合规定的有()。
Ⅰ.1名独立董事担任合伙人的律师事务所曾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一年前已解除服务合同
Ⅱ.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同时兼任4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Ⅲ.董事会由9人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长兼总经理1名,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1名,另3名董事分别由职工代表、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兼任
Ⅳ.董事会由9人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本题解析:
Ⅲ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第96条第3款规定,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上市公司共11名董事,5名是关联董事,审议关联事项最低出席和最低通过的董事人数为()。
Ⅰ.6、6
Ⅱ.6、5
Ⅲ.4、4
Ⅳ.4、3
Ⅴ.3、3
本题解析:
《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124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题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为6人,过半数为4人,最低出席4人,最低通过为4人。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Ⅰ.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Ⅱ.公众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应当对出席会议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股东表决情况实施单独计票,公众公司应当在决议后及时披露表决情况
Ⅲ.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可以使用现金、股份、可转换债券、优先股等支付手段购买资产,使用股份、可转换债券、优先股等支付手段购买资产的,其支付手段的价格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Ⅳ.公众公司向控股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控股股东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公众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Ⅴ.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公众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的期限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本题解析:
Ⅰ、Ⅱ两项,《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众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应当对出席会议的持股比例在10%以下的股东表决情况实施单独计票。公众公司应当在决议后及时披露表决情况。Ⅲ项,第17条规定,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可以使用现金、股份、可转换债券、优先股等支付手段购买资产。使用股份、可转换债券、优先股等支付手段购买资产的,其支付手段的价格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定价可以参考董事会召开前一定期间内公众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市盈率或市净率等。董事会应当对定价方法和依据进行充分披露。Ⅳ项,第26条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的,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公众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Ⅴ项,第24条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公众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的期限自公众公司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应当不少于1个完整会计年度。
A为一家非上市公众公司,2017年拟收购甲、乙、丙、丁四家公司股权,购买时甲、乙、丙、丁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以及交易价格和A公司2016年相应指标的数据见表2。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有()。
Ⅰ.对甲的收购
Ⅱ.对乙的收购
Ⅲ.对丙的收购
Ⅳ.对丁的收购
本题解析: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2条第3款的规定,Ⅰ项,对甲的收购,总资产指标为:max{0.9,1.1}÷2=55%>50%,符合标准。Ⅱ项,对乙的收购,总资产指标为:max{0.55,0.50}÷2=27.5%<50%,不符合标准;净资产指标为:
max{0.45,0.50}÷1=50%,但总资产指标为:max{0.55,0.50}÷2=27.5%<30%,不符合标准。Ⅲ项,对丙的收购,总资产指标为:max{0.60,0.50}÷2=30%<50%,不符合标准;净资产指标为:max{0.45,0.50}÷1=50%,总资产指标为:max{0.60,0.50}÷2=30%,符合标准。Ⅳ项,对丁的收购,总资产指标为:max{5.50×10%,0.90}÷2=45%<50%,不符合标准;净资产指标为:max{5.00×10%,0.90}÷1≥50%,总资产指标为:
max{5.50×10%,0.90}÷2=45%>30%,符合标准。
试卷分类: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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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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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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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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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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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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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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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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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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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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