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资格 → 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 → 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2022年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投资银行业务》押题密卷4
推荐等级:
发布时间: 2022-02-12 10:58
扫码用手机做题
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证券公司,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
Ⅰ 采用市值法对资产负债进行估值,能用合理的方法对股票风险进行估价
Ⅱ内控制度健全,受托业务和自营业务严格分离管理,有中台对业务的前后台进行监督和操作风险控制,近1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营
Ⅲ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符合证监会的规定,最近半年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Ⅳ 取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资格1年以上
Ⅴ 发行人至少已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上按统一的规范要求披露详细财务信息达1年,且近半年无信息披露违规记录
本题解析: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证券公司,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并经证监会审查认可:1、取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资格1年以上;2、发行人至少已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上按统一的规范要求披露详细财务信息达1年,且近1年无信息披露违规记录;3、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符合证监会的规定,最近1年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4、内控制度健全,受托业务和自营业务严格分离管理,有中台对业务的前后台进行监督和操作风险控制,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营;5、采用市值法对资产负债进行估值,能用合理的方法对股票风险进行估价;6、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关于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说法正确的有( )。
Ⅰ 主承销商可以在刊登招股意向书后向询价对象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
Ⅱ发行人、主承销商和询价对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内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Ⅲ IPO时主承销商确定并公告发行价格之日起40日内,不得发布与发行人有关的证券研究报告
Ⅳ 承销商不得提供承销团以外的机构撰写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
本题解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2016年修订)第31条规定,主承销商可以向网下投资者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或变相公开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或其内容,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主承销商不得提供承销团以外的机构撰写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主承销商不得在刊登招股意向书之前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或泄露报告内容。根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担任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者财务顾问,自确定并公告发行价格之日起40日内,不得发布与该发行人有关的证券研究报告。
以下可以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的主体有( )。
Ⅰ 省政府
Ⅱ自治区政府
Ⅲ 直辖市政府
Ⅳ 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
Ⅴ 县级市政府
Ⅵ.县政府
本题解析: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经并购重组委审核后获得核准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重大资产重组前的业绩在审核时可以模拟计算应符合的条件包括( )。
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和相关资产实现的利润达到盈利预测水平
Ⅱ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经营业务和经营资产独立、完整,且在最近2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Ⅲ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在进入上市公司前已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之下持续经营2年以上
Ⅳ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在进入上市公司之前实行独立核算,或者虽未独立核算,但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收入、费用在会计核算上能够清晰划分
本题解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51条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后获得核准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的业绩在审核时可以模拟计算:①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是完整经营实体;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重组方的承诺事项已经如期履行,上市公司经营稳定、运行良好;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和相关资产实现的利润达到盈利预测水平。第5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完整经营实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经营业务和经营资产独立、完整,且在最近2年未发生重大变化;②在进入上市公司前已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之下持续经营2年以上;③在进入上市公司之前实行独立核算,或者虽未独立核算,但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收入、费用在会计核算上能够清晰划分;④上市公司与该经营实体的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者采取其它方式,就该经营实体在交易完成后的持续经营和管理作出恰当安排。
下列关于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资格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Ⅰ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发行人及其高管人员、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的责任
Ⅱ保荐机构应当在申请发行股票的推荐文件中承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Ⅲ 投资银行业务人员申请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需要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但不必取得执业证书
Ⅳ 企业发行上市不但要有保荐机构进行保荐,还需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从业人员具体负责保荐工作
Ⅴ 保荐代表人执业证书申请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券业协会不予审核,且协会自作出不予审核决定之日起三年之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执业注册申请
本题解析:
Ⅰ项,《保荐办法》(2017年修订)第7条第2款规定,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不能减轻或者免除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的责任。Ⅲ项,根据第11条第3项规定,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有效。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持续监管和收购完成后的股权转让,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Ⅰ 派出机构发现实际情况与收购人披露的内容存在重大差异的,对收购人及上市公司予以重点关注,责令收购人提前终止财务顾问督导期,并进行依法查处
Ⅱ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与收购人不得解除合同
Ⅲ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
Ⅳ 在上市公司收购行为完成后12个月内,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在每季度前3日内就上一季度对上市公司影响较大的投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关联交易、主营业务调整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职工安置、收购人履行承诺等事项向派出机构报告
Ⅴ 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12个月的限制,但应当遵守豁免申请的有关规定
本题解析:
Ⅰ、Ⅱ两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73条第2款、第3款规定,派出机构发现实际情况与收购人披露的内容存在重大差异的,对收购人及上市公司予以重点关注,可以责令收购人延长财务顾问的持续督导期,并依法进行查处。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与收购人解除合同的,收购人应当另行聘请其他财务顾问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甲公司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6年实现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企业在2016年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生产线宽为0.2微米的集成电路,税法规定,对于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已知2016年发生的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和税收处理存在差异的有:(1)当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00万元;(2)年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当期公允价值上升1500万元;(3)当年确认持有至到期国债投资利息收入300万元。假定该企业2016年1月1日不存在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Ⅰ 甲企业2016年的应交所得税为225万元
Ⅱ甲企业2016年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5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25万元
Ⅲ 甲企业2016年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75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375万元
Ⅳ 甲企业2016年应确认所得税费用345万元
本题解析:
应交所得税=(2000+700-1500-300)×25%=225(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700×15%=10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1500×15%=225(万元);所得税费用=225+225-105=345(万元)。
新三板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股票转让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 )。
Ⅰ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Ⅱ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
Ⅲ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Ⅳ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题解析: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四章第二节第八条,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股票转让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选项Ⅰ正确)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选项Ⅱ错误,选项Ⅲ正确)
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选项Ⅳ正确)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 )等可能存在的风险。
Ⅰ 依赖境外原材料供应商、境外客户的风险
Ⅱ 依赖境外技术服务的风险
Ⅲ 外国股东住所地、总部所在国家或地区向中国境内投资或技术转让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的风险
Ⅳ 汇率风险
Ⅴ 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的法律、法规、政策可能发生变化的风险
本题解析: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7号——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第三条规定:发行人应详细披露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依赖境外原材料供应商、境外客户以及境外技术服务的风险。
(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的法律、法规、政策可能发生变化的风险。
(三)外国股东住所地、总部所在国家或地区向中国境内投资或技术转让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的风险。
2017年9月,某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以下构成障碍的是( )。
Ⅰ 现任监事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Ⅱ 2015年10月,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总监张某离职
Ⅲ 2014年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目前该影响已经消除
Ⅳ 2016年10月,公司因某重大事项未披露对二级市场股价造成了影响,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Ⅴ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2017年5月公开承诺在2个月内回购500万股,截止目前尚未履行完毕
本题解析: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3、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第8条第2项规定,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符合“最近3年及1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的规定。C项,该公司2014年即最近3年内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构成障碍。
试卷分类: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练习次数:86次
试卷分类: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练习次数:83次
试卷分类: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练习次数:83次
试卷分类: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练习次数:79次
试卷分类: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练习次数:79次
试卷分类: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练习次数:83次
试卷分类: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练习次数:83次
试卷分类: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练习次数:89次
试卷分类: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练习次数:83次
试卷分类: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练习次数:8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