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等级:
发布时间: 2021-12-24 15:50
扫码用手机做题
我国专利法对发明和实用新型采用的新颖性标准是()。
本题解析:
我国在新颖性标准上采用的是绝对新颖性标准,具体要求是: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绝对新颍性要求世界范围的新颖性,即世界上任何国家的现有技术都可用来否定本国专利申请案的新颖性。
王某在甲汽车销售店购买了乙公司制造的汽车。某日,王某驾驶该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安全气囊突然弹开,导致车辆失控,王某受伤。王某()。
本题解析:
《民法典》第1202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20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乙,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又向丙借款,将该车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车期间,发现汽车有故障,送到丁厂修理。丁厂因未收到修理费将该车留置。本案的担保物权受偿顺序是()。
本题解析:
《民法典》第456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第415条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本题中,甲的汽车上已经设立抵押权、质权,又设立留置权的,留置权人丁厂优先受偿,同时,抵押登记先于质押交付时间,因此抵押权人乙优先于质押权人丙受偿。
甲委托乙公司将一批货物运往A地。后甲将运输途中的货物卖给丙,双方对风险的承担没有约定。甲、丙签订买卖合同后,该批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本题解析:
《民法典》第606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银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
本题解析: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指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一方办理贷款业务,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所以属于双务合同。另外,金融机构借款合同还是有偿合同、要式合同、诺成合同。银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下列选项中,专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本题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249条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253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第251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第252条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甲将借给乙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丙,甲、丙约定由丙直接向乙请求返还电脑。该电脑的交付方式属于()。
本题解析:
指示交付是指出让人的出让动产被第三人占有的,出让人将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并告知占有人向受让人交付该动产。同时《民法典》第227条也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本题中,甲将借给乙的电脑卖给丙,电脑实际由乙占有,并与丙约定由丙直接向乙请求返还电脑,实际上就是将对乙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了丙,该交付方式属于指示交付。
甲被公司处分后心怀不满,毁坏公司正在铺设的在建地铁专用电缆,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甲的行为构成()。
本题解析: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以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破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本题中,甲被公司处分后心怀不满,毁坏公司正在铺设的在建地铁专用电缆,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因此甲的行为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A项,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题中,地铁电缆不属于交通设施,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C项,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的行为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本题中的电缆是正在铺设,而非正在使用,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D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方法的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题中,甲的行为未威胁到公共安全,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下列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本题解析: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A项,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且多数犯罪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
B项,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包括过失。
C项,根据《刑法》第113条规定,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因此不是所有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都可以判处死刑。
D项,根据《刑法》第56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试卷分类:数学一
练习次数:90次
试卷分类:政治
练习次数:88次
试卷分类:396经济学类联合
练习次数:173次
试卷分类:396经济学类联合
练习次数:915次
试卷分类:西医综合
练习次数:122次
试卷分类:管理类联考综合
练习次数:155次
试卷分类:学硕教育学
练习次数:147次
试卷分类:学硕心理学
练习次数:166次
试卷分类:管理类联考综合
练习次数:282次
试卷分类:法硕非法学
练习次数:32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