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了2022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今天小编分享了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考试大纲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的就快来看看吧!
一、不动产所有权的概述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国内外不动产所有权基本理论和发展演变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不动产所有权的特征与分类
2.国外和有关地区不动产所有权的发展演变
3.中国不动产所有权的发展演变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不动产所有权的特征与分类。
熟悉:中国不动产所有权的发展演变。
了解:国外和有关地区不动产所有权的发展演变。
二、土地所有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国家土地所有权特征与范围,以及主体、客体、权利取得、权利内容、权利限制。
2.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权利取得、权利内容、权利限制、权利灭失。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国家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特征与范围,以及主体、客体、权利取得、权利内容、权利限制。
三、房屋所有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国家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建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2.构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建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熟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了解:构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四、森林、林木所有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国家森林、林木所有权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森林、林木所有权的特征与分类。
2.森林、林木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客体、取得、灭失,以及权利内容与限制。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森林、林木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客体、取得与灭失。
了解:森林、林木所有权的特征与分类。
五、相邻关系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国家相邻关系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相邻关系的特征与分类。
2.相邻关系的的主体、客体、内容与限制。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相邻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与限制。
了解:相邻关系的特征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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