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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考试大纲

时间:2022-03-28 18:32    来源:本站

报考了2022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今天小编分享了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考试大纲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的就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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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动产所有权的概述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国内外不动产所有权基本理论和发展演变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不动产所有权的特征与分类

2.国外和有关地区不动产所有权的发展演变

3.中国不动产所有权的发展演变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不动产所有权的特征与分类。

熟悉:中国不动产所有权的发展演变。

了解:国外和有关地区不动产所有权的发展演变。

二、土地所有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国家土地所有权特征与范围,以及主体、客体、权利取得、权利内容、权利限制。

2.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权利取得、权利内容、权利限制、权利灭失。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国家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特征与范围,以及主体、客体、权利取得、权利内容、权利限制。

三、房屋所有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国家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建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2.构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建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熟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了解:构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四、森林、林木所有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国家森林、林木所有权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森林、林木所有权的特征与分类。

2.森林、林木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客体、取得、灭失,以及权利内容与限制。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森林、林木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客体、取得与灭失。

了解:森林、林木所有权的特征与分类。

五、相邻关系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国家相邻关系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相邻关系的特征与分类。

2.相邻关系的的主体、客体、内容与限制。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相邻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与限制。

了解:相邻关系的特征与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