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一)资料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3月份发生下列销售业务:
(1)3日,向A公司销售商品1000件,每件商品的标价为80元,每件成本为60元。为了鼓励多购商品,甲公司同意给予A公司10%的商业折扣。商品已发出,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已收存银行。
(2)5日,向B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60000元,增值税额为10200元,实际成本为40000元。甲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13日,收到B公司扣除所享受现金折扣后的全部款项,并存入银行。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3)3月10日,甲公司一部分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公司职工,其中生产工人500件,行政管理人员100件,该商品每件市场价格为40元(与计税价格一致),实际成本30元。
(4)3月31日,确认本月设备安装劳务收入。该设备安装劳务合同总收入为560000元,预计合同总成本为400000元,合同价款在前期签订合同时已收取。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截至本月末,该劳务的累计完工进度为60%,前期已累计确认劳务收入240000元,劳务成本170000元。
(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3月3日,甲公司实际收到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