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某位于市区的冰箱生产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中小微企业的条件,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48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500万元,营业外收入8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300万元,营业外支出250万元,税金及附加400万元,销售费用950万元,管理费用5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300万元。当年发生的其中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5月用一批自产的冰箱对外投资,产品成本为320万元,同类型冰箱的不含税售价为500万元,该企业会计上未作账务处理,税法上选择均匀分5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6月份购进一台生产设备并于当月投入使用,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为550万元。会计上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并按照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5年计提折旧,残值率为0。税法选择按照单位价值的规定比例在当年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3)实际发放职工工资10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5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15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5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万元。
(4)发生广告支出90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8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管理费60万元。
(5)因向母公司借款2000万元按年利率9%(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支付利息180万元,该企业不能证明此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母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且在该冰箱生产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金额为800万元。
(6)从境内A公司分回股息20万元,A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从持股30%的境外B公司分回股息30万元,已在所在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40%。(不考虑B国征收的预提所得税)
(7)将80%持股的某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取得股权对价300万元,取得现金对价20万元。该笔股权的历史成本为200万元,转让时公允价值为320万元。该子公司的留存收益为50万元。此项重组业务已办理了特殊重组备案手续。
(其他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1)计算业务(1)应补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计算其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实际抵免税额。
(7)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