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有证照个体经营户,相关调查显示,201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085.7万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75.8万个,产业活动单位1303.5万个,增加417.1万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3279.1万个,增加405.4万个。
从行业角度看,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81.1万个,占25.9%;制造业225.3万个,占20.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52万个,占14%。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642.7万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78.6万个,住宿和餐饮业240.8万个。
从单位性质看,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75.6%,比2008年末提高了5.7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9.6%,比2008年末下降了3.9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14.8%,比2008年末下降了1.8个百分点。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法人分别为800.6万个、10.6万个和9.7万个。在内资企业法人中,国有企业法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4%,私营企业法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68.3%。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三者合计所占的比重约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