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拟对其开发的位于市区的一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项目相关信息如下:
(1)2016年1月以9000万元竞得国有土地一宗,并按规定缴纳契税。
(2)该项目2016年开工建设,《建筑工程许可证》注明开工日期为2月25日,2018年12月底竣工,
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6000万元(含所属幼儿园的开发成本),开发费用3400万元。
(3)该项目所属幼儿园建成后已无偿移交政府,归属于幼儿园的开发成本600万元。
(4)2021年4月,该项目销售完毕,取得含税收入3675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契税税率4%,利息支出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当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10%,企业对该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缴增值税,不考虑印花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幼儿园等公共设施,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的处理,说法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