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东海省山岳实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在东海省海川市成立,由张三和其妻李四设立。后经一系列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山岳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实缴2000万元,股东占比为张三占30%,李四30%,王五30%,陈六10%。山岳公司成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由张三、王五和李四的弟弟李大海三人组成,张三担任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由李四和另外2名职工代表共三人组成,李四任监事会主席,同时兼任公司经理。 自2021年初开始,陈六以山岳公司两年多未召开过股东会以及张三、李四经营“夫妻店”侵占小股东利益等理由,联合王五多次向张三、李四施压,要求分配利润,张三和李四不理睬。同年10月,未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张三擅自决定将山岳公司核心生产线低价转让给其关联公司森道实业有限公司,导致山岳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至2021年底,山岳公司已资不抵债。 2022年2月,山岳公司的债权人周甲中向法院申请山岳公司破产,2月28日,法院受理。法院破产管理人储备库内中介包括:海山会计师事务所,曾担任山岳2021年财务顾问;勤会律师事务所,曾担任山岳2015年法律顾问;德普税务所,曾担任山岳公司2015年—2017年税务顾问;海联律师事务所,2015年曾担任山岳民事诉讼代理人,尚有20万元代理费未收到;东华律师事务所,2017年曾代理过山岳股权纠纷,代理费已结清。法院最终指定了管理人。 管理人在调查山岳公司财产时,发现特殊财产:借用董事李大海的一辆高级轿车。帮森道公司保管的一批材料,已抵押给森道公司的一辆商务车,尚未取得所有权的一批原材料。山岳公司和森道公司各享有50%份额的一套共有房屋。 管理人在清查山岳公司债权债务发现:2021年10月7日,山岳公司转让核心生产线给森道公司的价格是市场价格的50%;2021年12月15日,山岳公司对所欠森道公司本无担保的100万元债务,以商务车设定抵押担保。2021年6月,山岳公司虚构一笔欠森道公司200万元债务,2021年3月,山岳公司提前偿还森道公司50万元债务,该债务到期为2022年3月15日。2021年6月,山岳公司将5年前购买的现账面价值为0的一辆轿车无偿转让给森道公司。 后山岳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管理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