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甲、乙两车于2016年1月28日分别向X、Y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交险。甲车同时还向X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按实际价值投保,保险金额为200000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为300000元;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的保险金额为200000元。在保险期间内,甲车在行驶中与乙车因意外相撞,并引起火灾。在此次事故中,甲车机动车损失80000元,甲车司机受伤,产生医疗费用11000元;乙车机动车损失50000元,车上财产损失15000元,车上人员受伤发生医疗费用9000元。经交通管理部门鉴定,甲车负全部责任,乙车无责。
根据中保协2014年车险示范条款,甲车的机动车损失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实行事故责任免赔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