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年初,“银行存款”科目借方余额为1040万元,“长期借款”科目贷方余额为1720万元,“盈余公积”科目贷方余额为1280万元,“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方余额为300万元。2021年度该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外购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供货方代垫运杂费4万元(不考虑增值税),款项尚未支付,该公司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材料已验收入库。
(2)将自产的产品发放给本单位的管理人员作为职工福利,该批产品成本40万元,不含税市场售价60万元。
(3)持有面值100万元不计息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款项。
(4)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6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78万元。商品已发出,购买方在当日取得该批商品的控制权。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400万元。上年已经预收该批商品的款项160万元,剩余的货款于销售当时收讫,并存入银行。
(5)本年度计提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的利息为172万元,期初借款到期日为2022年6月30日,且企业只有这一笔长期借款。
(6)2021年该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240万元,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为60万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根据期初资料和资料(5),该企业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借款”项目的期末余额应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