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长江公司和黄河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13%,长江公司2018年至2020年对黄河公司投资业务相关资料如下:
(1)2018年10月10日,长江公司向黄河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应收黄河公司款项为1000万元,2018年12月15日,黄河公司无力支付全部货款,与长江公司债务重组,双方约定,长江公司将该债权转为对黄河公司的股权,2019年1月1日办妥股权变更登记手续,长江公司承担了相关税费5万元,应收账款公允价值89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00万元,债务重组完成后长江公司持有黄河公司25%股权,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黄河公司2019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600万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公允价值。
(2)2019年6月21日,长江公司将账面价值450万元的商品以850万元出售给黄河公司,黄河公司将取得的商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预计可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3)2019年黄河公司实现净利润2180万元,2019年末黄河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00万元(60万为黄河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40万元为黄河公司持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因接受股东捐赠资本公积6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4)2020年3月8日,长江公司以银行存款2300万元从非关联方受让黄河公司30%股权,对黄河公司实施控制,另长江公司通过债务重组取得黄河公司25%股权和后续取得的30%股权的交易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5)2020年10月14日,长江公司将其持有黄河公司股权的80%出售给非关联方,取得银行存款3222万元。处置股权后长江公司将剩余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为750万元。
假定长江公司与黄河公司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长江公司2019年12月31日应根据黄河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