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黄河公司系上市公司,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2×20 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 3000 万元,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为 30 万元(存货减值造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2×20 年黄河公司与企业所得税核算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20 年年末对账面余额为 360 万元的存货冲减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40 万元。按税法规定,存货跌价准备不允许当期税前扣除。
(2)2×20 年 1 月 1 日,黄河公司按面值购入中国铁路总公司当日发行的铁路债券,将其作为其他债权投资核算。该批债券票面总额为 500 万元,票面年利率 6%,期限为 3 年、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年末该批债券的公允价值为 530 万元。按税法规定,对企业投资者持有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黄河公司自 2×19 年年初开始,自行研发一项管理技术,于 2×20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用途。2×19 年累计发生研究支出 120 万元;2×20 年累计发生开发支出 300 万元,其中 100 万元不满足资本化条件。按税法规定,研究开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 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摊销。假定当年未进行摊销。
(4)黄河公司未按照合同发货,致使乙公司发生重大损失,12 月 10 日,黄河公司被乙公司起诉,要求黄河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250 万元。至 12 月 31 日,该诉讼尚未判决,法律顾问认为黄河公司很可能败诉,赔偿金额很可能在 160 万元至 200 万元之间。按税法规定,诉讼损失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假设黄河公司 2×20 年度不存在其他会计和税法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针对事项(3),2×20 年 12 月 31 日,黄河公司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