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境外某电子产品制造公司为扩展中国业务,2020 年初设立上海代表处作为常驻代表机构,主要从事与总公司产品销售、境内采购有关的联络活动以及中国市场调查、展示活动。2021 年 6 月,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代表处账簿设置不健全,收入无法查实,但经费支出项目记载完整,决定采用税法规定的最低利润率对该代表处 2020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2020 年该代表处发生的相关事项如下:
(1)1 月对租赁的办公场所进行装修,发生装修费用 6 万元,租期为 5 年;3 月购进办公用电脑一批,支出 12 万元。
(2)5 月通过红十字会向地震灾区捐款 16 万元。
(3)8 月为总公司从苏州购买样品,支付样品费和运输费用 10 万元;同月领取总公司运至上海的样品并支付报关费、仓储费 8 万元;为总公司投标某楼宇智能系统购买标书支出 1 万元。
(4)全年发生交际应酬费用 30 万元,人员工资、福利费用 45 万元。
(5)通过调取银行对账单,得知代表处 2018 年银行账户存款的利息收入为 15 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核定征收 2020 年企业所得税时,可计入经费支出的固定资产购置费、装修费合计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