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某施工单位通过竞标承建一工程项目,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对工程合同协议书(编号 HT-XY-201909001)以及专用合同条款(编号 HT-ZY-201909001)和通用合同条款(编号HT-TY-201909001)修改意见达成一致签订了施工合同,确认包括投标函、中标通知书等合同文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规定的优先顺序进行解释。
施工合同中包含以下工程价款主要内容:
(1)有关费用如下:分部分项工程费 3850.00 万元,措施费 600.00 万元,其他项目费800.00 万元,暂列金额 580.00 万元,规费 150.00 万元,税金 400.00 万元。
(2)工程预付款为工程造价的 20%;主要材料所占比重为 60%;
(3)工程进度款逐月计算;
(4)工程质量保修金 3%,在每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工程 1-5 月份完成产值如表 4。
表 4 工程 1-5 月份完成产值表
竣工结算时,总包单位提出索赔事项如下:
1.特大暴雨造成停工 7 天,开发商要求总包单位安排 20 人留守现场照管工地,发生费用5.60 万元。
2.本工程设计采用了某种新材料,总包单位为此支付给检测单位检验试验费 460 万元,要求开发商承担。
3.工程主体完工 3 个月后总包单位为配合开发商自行发包的燃气等专业工程施工,脚手架留置比计划延长 2 个月拆除。为此要求开发商支付 2 个月脚手架租赁费68.00 万元。
4.总包单位要求开发商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垫资利息 142.00 万元。
问题:
1.指出合同签订中的不妥之处,写出背景资料中 5 个合同文件解释的优先顺序。
2.计算本工程签约合同价,工程的预付款、起扣点是多少?分别计算 3、4、5 月份应付进度款、累计支付进度款是多少?(计算到小点后两位,单位:万元)
3.对总包合同实施管理的原则有哪些?(至少写出 6 项)
4.总包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