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某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办公楼工程,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建筑面积 18600m
2 ,基坑开挖深度 5.5m。该工程由某施工单位总承包,其中基坑支护工程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施工。
在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前,分包单位编制了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分包单位技术负责
人审批后组织专家论证,监理机构认为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均不符合规定,不同意进行论证。
针对地下室 200mm 厚的无梁楼盖,项目部编制了模板及其支撑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采用扣件式钢管支撑架体系,支撑架立杆纵横向间距均为 1600mm,扫地杆距地面约 1500mm,每步设置纵横向水平杆,步距为 1500mm,立杆深处顶层水平杆的长度控制在 150~300mm。顶托螺杆插入立杆的长度不小于 150mm、伸出立杆的长度控制在 500mm 以内。
结构封顶后,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参建方进行主体结构部分工程验收前,监理工程师审核发
现施工单位提交的报验资料所涉及的分项不全,指令补充后重新报审。
在装饰装修阶段,项目部使用钢管和扣件临时搭设了一个移动式操作平台用于顶棚装饰装修
作业。该操作平台的台面面积 8.64 ㎡,台面距楼地面高 4.6m。
【问题】
1.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规定,指出本工程的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及专家组织中的错误之处,并分别写出正确做法
2.指出本项目模板及其支撑架专项施工方案中的不妥之处,并分别写出正确做法。
3.本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应包括哪些分项工程
4.现场搭设的移动式操作平台的台面面积、台面高度是否符合规定?现场移动式操作平台作业安全控制要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