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下列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说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
Ⅰ.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经交易所登记后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上披露。定期报告摘要还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披露
Ⅱ.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在该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业绩快报应当披露公司本期及上年同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
Ⅲ.上市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司应当在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实际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入时间和完工程度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专项审核的情况
Ⅳ.上市公司应当在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一个月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向投资者真实、准确地介绍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则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投资项目等各方面情况
Ⅴ.上市公司可以在中午休市期间或下午3:30后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公司可以向交易所申请相关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临时停牌,并在上午开市前或者市场交易期间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