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犯罪人甲早就有杀害乙的意思,某日知道乙躲在屏风后面喝茶,就对刚从他处走来的丙说:"你不是一直对A公司有仇吗,这是该公司昨天新买的屏风,价值8万元,把它砸坏算了。"于是,丙从屋外拣起一块石头,直接向屏风扔去,砸坏了屏风,同时将乙砸死。司法机关事后调查得知,丙不知道有人在屏风后面。请问:
(1)对于乙的死亡,甲、丙是否都需要负责?如果应负责,罪名是什么;如果不应负责,理由何在?
(2)对A公司屏风的损坏,甲和丙是否均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应负责,罪名是什么;如果不应负责,理由何在?
(3)本案最终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