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12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1)1日,与乙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委托乙公司销售A商品200件,合同约定乙公司按每件10万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售价的10%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手续费不考虑增值税)。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6万元。
(2)8日,收到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乙公司实际对外销售A商品100件。甲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0万元,款项尚未收到。
(3)10日,向丙公司销售B商品,款项尚未收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2万元,该批B商品的成本为280万元。20日丙公司发现该批商品质量有瑕疵,要求给予5%的折让。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25日,甲公司收到扣除折让后的全部款项并存入银行。
(4)28日,收到以租赁方式出租设备的本月租金100万元及相应增值税税额13万元。该设备本月应计提折旧额为5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根据资料(1)至(4),上述业务对甲公司12月份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本期金额的影响是(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