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A 公司因拖欠B 公司债务被诉至人民法院并败诉,判决生效后,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A 公司仍无法完全清偿B 公司债务。A 公司的债权人C 公司知悉该情况后,于2014 年7 月30 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 公司的破产申请,A 公司提出异议:第一,A 公司账面资产仍大于负债;
第二,C 公司并未就其债权向A 公司提出清偿要求,因此不能直接判断其债权能否获得清偿。人民法院驳回A 公司的异议,于8 月12 日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管理人接管A 公司后,在清理债权债务过程中发现如下事项:
(1)2013 年6 月,D 公司向甲银行借款80 万元,借期1 年,A 公司以其设备为D 公司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D 公司未能偿还,经A 公司、D 公司和甲银行协商,A 公司用于抵押的设备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借款本息,但尚有14万元未能清偿。
(2)2013 年9 月,A 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 万元,借期6 个月,E 公司为此提供保证担保。2014 年2 月2 日,A 公司提前偿还借款。
(3)2013 年11 月,F 公司向A 公司订购一批汽车零部件,合同价款30 万元,A 公司交货后,F 公司一直未付款,获悉人民法院受理针对A 公司的破产申请后,F 公司以30 万元的价格受让了G 公司对A 公司的58 万元债权,之后,F 公司向管理人主张以其受让G 公司的债权抵销所欠A 公司的债务。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 公司就破产申请提出的两项异议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2)甲银行能否将尚未得到清偿的14 万元向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并说明理由。
(3)对A 公司提前偿还乙银行借款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4)F 公司向管理人提出以其受让G 公司的债权抵销所欠A 公司债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