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A大学三年级学生陈某因在纠纷中致伤同学,经所在学院和校学生处研究并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批准,被学校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开除学籍处分的文件由陈某所在学院办公室送达陈某,未加盖学校公章。陈某不能接受学校的处分决定,遂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第20日做出维持学校处分决定的复查意见并告知陈某。陈某离校两月后又向省教育厅书面申诉,省教育厅不予受理。陈某认为学校在对其做出处分决定之前未告知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剥夺了自己应有的权利,A大学的处分决定不合法,便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仔细阅读上述案例材料,并回答下面的问题:
1.A大学对陈某的处分程序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2.A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复查过程和意见是否合法?为什么?
3.省教育厅不受理陈某申诉是否合法?为什么?
4.你认为法院应如何判决?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