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黄山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为25%。2020年黄山公司实现利润总额8600万元,销售收入35000万元,在申报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时涉及以下纳税调整事项:
(1)2020年12月20日,黄山公司向甲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同时向其承诺: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在3个月内退货。该批产品不含税售价为1000万元,成本为800万元。黄山公司根据经验预计退货率为10%。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发生退货,货款也尚未收到,黄山公司对此计提5%的坏账准备。税法规定,坏账准备在实际发生时可以税前扣除。
(2)黄山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购买一台管理用固定资产并立即使用,支付价款72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黄山公司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税法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与会计一致。
(3)2020年6月30日,黄山公司外购一栋写字楼并于当日对外出租,支付银行存款3000万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20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公允价值为3200万元。税法规定,该类写字楼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20年,无残值。
(4)2020年1月1日,黄山公司以520万元购入当日发行的3年期国债。该批国债票面金额500万元,票面利率6%,实际利率为5%。黄山公司将该批国债作为债权投资核算。税法规定,国债利息免征所得税。
(5)2020年度,黄山公司发生广告费50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6)2020年6月因未及时纳税申报,缴纳税收滞纳金10万元。
假设黄山公司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其他影响所得税核算的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黄山公司2020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