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某市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药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2019年甲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6000万元、投资收益4000万元,发生营业成本43000万元、税金及附加2200万元、管理费用4600万元、销售费用28000万元、财务费用12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0万元。甲企业自行计算当年实现利润10200万元。
2020年2月甲企业进行201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聘请了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如下事项:
(1)6月将一批自产药品分配给股东,该药品的成本为300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格为450万元,企业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2)11月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药品,该药品成本1000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格1300万元;协议约定的发货时间为2020年1月,截至2019年年底未发货。甲企业收到预收款即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成本,未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未缴纳。
(3)持有乙公司10%股权,11月底全部转让,转让收入2000万元,该股权取得成本为1200万元,截至11月底乙公司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300万元,甲企业以77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4)9月对6名高管授予股票期权,约定2020年9月每人可以8.5元/股价格购买20000股公司股票,授予日股票期权公允价格为9元/股,12月31日甲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 108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80000
(5)研发产生费用2400万元,其中包括委托境外单位研发费用600万元。
(6)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5000万元,业务招待费5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2019年各月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均无借方余额)
问题:
(1)根据所列资料,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应补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的合计金额。
(2)根据资料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
(3)作出业务(1)的相关调账处理。(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019年度决算报表已编制)
(4)假设2020年高管张某行权,行权日股票收盘价为15元/股,则张某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