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2013年7月,某县工商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陈某店内销售的86盒“××乌鸡蛋”,外包装盒上印有“××乌鸡蛋,××乌鸡蛋直销部地址:XX省×市×县×路×号,电话:071×-×××××××”字样,还印有绿色食品名称和绿色食品认证标志。经查,陈某销售的“××乌鸡蛋”并未取得绿色食品认证证书。陈某在未经有关认证机构认证、未取得认证证书的情况下,使用绿色食品名称和绿色食品标志的行为违反了《XX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已构成销售冒用认证标志商品的违法行为。鉴于陈某及时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该县工商局依法令其销毁印有绿色食品名称和绿色食品标志的外包装盒,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
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食品,被称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