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李某2019年11月1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了“一种扫地机”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2020年李某发现甲乙两家公司生产销售的扫地机侵犯了其专利权,与甲乙公司沟通协商未果后,于2021年11月3日请求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求李某补充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后,将甲乙公司产品与专利权利要求进行比对,确认涉案产品落入专利保护范围,甲公司主张其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生产销售专利产品,拥有先用权,但其提供的证据与其主张并无关联,乙公司未进行答辩,当地知识产权部门遂做出行政裁决,裁定甲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
第1题.当地知识产权部门要求李某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行为是否合理,请简述其法律依据和理由。
第2题.甲主张先用权,应该提交哪些证据材料
第3题.当地知识产权部门在处理专利纠纷中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第4题.一个月后,乙公司仍在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当地知识产权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进行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