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某施工单位承担矿井采区巷道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要求的工期为15个月,施工单位根据该矿井采区巷道的关系,编制了采区巷道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1所示),安排了4个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各施工队伍的施工内容分别为:甲队(A、C、J)、乙队(B、G、K)、丙队(D、H)、丁队(E)。
监理单位在审查施工单位进度计划时发现其施工队伍安排不合理,建议只安排3个施工队伍,将丁队的施工任务交由丙队去完成,施工单位通过研究,采纳了监理的意见。
在施工进行到12个月末检查发现,甲队施工进度超前,C工程已完成,且J工程已施工1个月,乙队因遇含水地层施工进度拖延,G工程完成,K工程尚未开始,丙队施工进度正常。
【问题】
1.施工单位编制的原网络进度计划计算工期是多少?为确保工期施工中应重点控制哪些工程?
2.针对监理单位的建议,施工单位应如何调整丙队的施工任务安排?
3.针对乙工程施工中出现的突出水事故,说明施工单位可获得索赔的具体内容及理由。
4.乙队施工进度发生拖延后,如果施工进度不变,考虑K工程可安排对头掘进,则应当如何安排方能确保建设单位的施工工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