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8年至2020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8年8月30日,甲公司公告购买丁公司持有的乙公司60%股权。购买合同约定,以2018年7月31日经评估确定的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价值52000万元为基础,甲公司以每股6元的价格定向发行6000万股本公司股票作为对价,收购乙公司60%股权。
12月26日,该交易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12月30日,双方完成资产交接手续;12月3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董事会派出7名成员,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该项交易后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12月3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以7月31日评估值为基础进行调整后的公允价值为54000万元(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当日,乙公司股本为10000万元,资本公积为20000万元,盈余公积为94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4600万元;甲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6.3元。
2019年1月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相关股份登记手续,当日甲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6.7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4000万元;1月7日,完成该交易相关验资程序,当日甲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6.8元,在此期间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化。
该项交易中,甲公司为取得有关股权以银行存款支付评估费100万元、法律费300万元,为发行股票支付券商佣金2000万元。甲、乙公司在该项交易前不存在关联关系。
(2)2019年4月1日,甲公司支付2600万元取得丙公司30%股权并能对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当日,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816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000万元,其中,有一项管理用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为840万元,账面价值为480万元,该无形资产预计仍可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有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账面价值为720万元,预计仍可使用6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丙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24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减少120万元,假定有关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在年度中均匀实现。
(3)2019年6月20日,甲公司将本公司生产的A产品出售给乙公司,售价为300万元(不含增值税),成本为216万元。乙公司将取得的A产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取得时即投入使用,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至2019年年底,甲公司尚未收到乙公司购买A产品价款。甲公司对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含应收关联方款项)按照账面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4)乙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6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400万元。乙公司2019年12月31日股本为10000万元,资本公积为20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为400万元,盈余公积为100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0000万元。
其他有关资料: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本题不考虑其他因素,本题中有关公司均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要求:
(1)确定甲公司合并乙公司的购买日,并说明理由;计算该项合并中应确认的商誉,并编制个别财务报表相关会计分录。
(2)确定甲公司对丙公司投资应采用的核算方法,并说明理由;编制甲公司确认对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计算甲公司2019年持有丙公司股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并编制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项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调整相关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合并乙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调整和抵销分录。
(4)编制甲公司2020年12月31日合并乙公司财务报表时,抵销上年双方未实现内部交易对期初未分配利润影响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