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要约收购安排的说法正确的有( )。
I.投资者拟收购上市公司4%股份的,可以选择以向被收购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其持有的合计4%股份的部分要约方式进行收购
II.要约收购依法应当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购人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作出特别提示
III.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并自公告之日起18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IV.在要约收购中,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并在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20日内公告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独立财务顾问专业意见
V.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可以变更收购要约,但不得减少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可以提高收购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