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企业2018年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2019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5200万元;
(2)全年发生销售成本2200万元,税金及附加32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1340万元,其中广告费700万元,业务宣传费200万元;
(4)管理费用96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80万元,支付给其他企业的管理费为30万元;
(5)财务费用12万元,系以年利率8%向非金融企业借入的9个月期的生产用资金200万元的借款利息(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5%);
(6)投资收益54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24万元,从深圳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30万元;
(7)营业外支出80万,其中支付客户违约金20万元,法院诉讼费7万元,税收滞纳金3万元,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50万元;
(8)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为72万元,实际上缴工会经费2.16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15.16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5.6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2019年度广告费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金额为多少万元?
2.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管理费用”,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金额为多少万元?
3.2019年度“财务费用”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金额为多少万元?
4.工资与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纳税调整金额共计多少万元?
5.2019年度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