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资金投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某人工智能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控制价为3 568万元,其中暂列金额(说明:暂列金额即是管理储备,是未知的未知)280万元。招标文件中规定:
(1)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其一致。
(2)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平均成本。
(3)近三年施工完成或在建的合同价超过2 00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不少于3个。
(4)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在任何市场波动和政策变化下均不得调整。
(5)缺陷责任期为3年,期满后退还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投标过程中,投标人F在开标前1小时口头告知招标人,撤回了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要求招标人3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除F外还有A,B,C,D,E五个投标人参加了投标,其总报价(万元)分别为:3 489,3 470,3 358,3 209,3 54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B的暂列金额按260万元计取,且对招标清单中的材料暂估单价均下调5%后计入报价;发现投标人E的报价中机房工程中的混凝土梁的综合单价为700元/立方米,招标清单工程量为520 m3,合价为36 400元。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符合要求。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如下:商务标中的总报价评分占60分,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为评标基准价,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60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下降1%,扣1分;每上升1%,扣2分。
【问题1】(5分)
请逐一分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1)~(5)项内容是否妥当,并对不妥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问题2】(5分)
请指出投标人F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问题3】(5分)
针对投标人B,投标人E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分别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问题4】(5分)
计算各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总报价得分。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