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主板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为26000万股。2021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双方开始洽谈。
甲公司的董事长朱某2021年4月10日将“资产重组”信息告知妻子马某,马某现任丙基金管理公司“扬帆1号”的投资经理,按照该股票投资基金事先订立的换仓计划,恰逢次日调仓换股甲公司股票30万股。
2021年4月20日甲公司办公室的打字员无意中将公司筹划资产重组的信息透露给投资者李某,李某立即购买了甲公司的股票。
2021年5月30日,甲公司董事会就资产重组方案作出了决议并依法进行公告。在重大资产重组的临时报告发布前,甲公司的独立董事张某认为其内容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如果披露应当同时公告自己的反对意见。对此,董事会未予理睬。临时报告发布后,丁公司的董事会指示其两家子公司A公司和B公司,在对甲公司保密的前提下,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各自买入甲公司的股票800万股。
2021年6月,该重大资产重组决议经甲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开始实施。
2021年8月起,证监会对甲公司内幕交易案立案调查,李某在内幕交易调查中抗辩:甲公司的重组方案在2021年4月份时尚未签署,而且董事会尚未通过,其买入股票时内幕信息尚未形成,故其买入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
证监会还调查发现:甲公司副董事长王某利用他人账户购买本公司股票,并且在卖出前发出不确定的重大合同信息,以维持高股价。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马某所管理的“扬帆1号”基金买入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构成刑法上的内幕交易罪?并说明理由。
(2)李某购买甲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说明理由。
(3)独立董事张某要求临时报告公告自己的反对意见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4)丁公司的董事会对其两家子公司的指示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5)李某关于其“在4月份买入股票时内幕信息尚未形成”的抗辩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6)副董事长王某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1)不构成内幕交易。根据规定,按照事先订立的书面合同、指令、计划从事相关证券、期货交易的,不构成刑法上的内幕交易行为。本题中,该股票投资基金是依据事先订立的计划买入甲公司股票30万股。(2分)
(2)李某购买甲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内幕交易。根据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包括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自己未买卖证券,也未建议他人买卖证券,但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接受内幕信息者依此买卖证券的,也属内幕交易行为。(3分)
(3)独立董事张某要求临时报告公告自己的反对意见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除行使特别职权外,独立董事应当对上市公司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上市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2分)
(4)丁公司的董事会对其两家子公司的指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本题中,丁公司的两家子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合计买
入甲公司的股票800×2万股,超过甲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26000×5%=1300),应当通知甲公司。(3分)
(5)李某的抗辩不成立。根据规定,影响内幕信息形成的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人员,其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初始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2021年3月,双方开始对重大资产重组进行洽谈,这是动议初始时间,是内幕信息形成之时。(3分)
(6)王某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以及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属于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2分)
下列关于法律主体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8年,中共中央下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该委员会办公室位于( )。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人的是()。
甲开车不小心撞坏了电线杆,该行为属于()。
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
下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关于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原则的是( )。
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是( )。
下列各项法律规范中,属于确定性规范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