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真题)慈善家李某于2020年设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商称“甲公司”)。甲公司2022年度签订了三份赠与合同。
1月5日,甲公司与乙养老院签订赠与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批电热毯赠与乙养老院并保证该批电热毯可以正常使用,无任何质量问题。乙养老院在使用该批电热毯时发生火灾,导致乙养老院部分财产被烧毁,经鉴定火灾是由电热毯质量不合格所引起。乙养老院要求甲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6月10日,甲公司与丙建筑公司签订赠与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台已经使用一年的叉车赠与丙建筑公司,6月20日交付。6月19日甲公司因一项工程建设仍需要使用该叉车两个月,遂通知丙建筑公司先撤销赠与,未来再考虑叉车赠与事宜。丙建筑公司认为双方已经在赠与合同上签字盖章,甲公司无权撤销赠与。
7月10日,甲公司与丁民办学校签订赠与合同,约定甲公司赠与丁民办学校10万元,专项用于丁民办学校图书馆购买图书,不能挪作他用。7月11日,甲公司向丁民力学校支付10万元。8月10日,甲公司调查学校已经将该笔资金用于发放所拖欠的教师工资,遂决定撤销赠与,要求丁民办学校归还10万元。丁民办学校认为其对赠与资金有权调剂使用,拒绝归还。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养老院要求甲公司赔偿相应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丙建筑公司认为甲公司无权撤销赠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决定撤销赠与,要求丁民办学校归还10万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1.符合法律规定。依据规定,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赠与人保证该批电热毯可以正常使用,无任何质量问题,结果却因电热毯质量不合格所引起火灾,导致受赠人养老院遭受损失,所以养老院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据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除非法定不允许撤销的除外。任意撤销权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无须取得受赠人的同意。本题中,不存在法定不允许撤销的情形,且赠与财产叉车还未交付转移,所以赠与人甲公司可以撤销赠与。
3.符合法律规定。依据规定,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在向受赠人转移赠与财产权利后,受赠人不依约履行合同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这是法定撤销的情形之一。本题中,双方之前约定的赠与款项专项用于丁民办学校图书馆购买图书,不能挪作他用,就是一种附义务的赠与,民办学校违反该约定义务,赠与人甲公司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该赠与。
一般而言,与融资租赁筹资相比,发行债券的优点是( )。
某公司在营运资金管理中,为了降低流动资产的持有成本、提高资产的收益性,决定保持一个低水平的流动资产与销售收入比率,据此判断,该公司采取的流动资产投资策略是( )。
确立会计核算空间范围所依据的会计基本假设是( )。
采用资金习性预测法中的逐项分析法预测资金需要量,就是根据历史上企业资金占用总额与产销量之间的关系,把资金分为不变和变动两部分,然后结合预计的销售量来预测资金需要量。( )
如果企业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且没有优先股存在,则企业财务杠杆系数( )。
下列各项中,通常不会导致企业资本成本增加的是( )。
企业在进行商业信用定量分析时,应当重点关注的指标是( )。
下列关于趋势预测分析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某公司以单利方式一次性借入资金2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年利率8%,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则第三年末应当偿还的本利和为( )万元。
下列有关纳税管理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