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牛,分别为牛1、牛2、牛3、牛4、牛5,总价款为1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3000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该5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该5头牛。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1.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2.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
3.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3踢伤丙,丙花去医药费和误工损失共计1000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4.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在向丁交付牛4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5.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作价2000元且将牛4交付丁。丁能否据此取得该牛的所有权?为什么??
6.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5租与戊,租期3个月,租金200元。该租赁协议是否有效?租金应如何处理??
7.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假设在合同履行过程,乙发现甲在订立合同时有欺诈的行为,请求撤销合同,法院经审理驳回了起诉。?
根据上述补充信息,回答下列问题:?
8.假设一年后,乙以同样的事实,向另一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法院是否应受理该诉讼??
9.在诉讼中,乙的代理人发现审判长与甲的代理人曾经是师生关系,于是申请回避,请问是否回避由谁来决定??
10.在诉讼中,乙提供了一份证人证言,但是乙提出该证人由于路途遥远无法到庭,该证人证言是否一定会被法官不予采信??
1.本问涉及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问题。依我国《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本题中,乙虽然未取得牛1的所有权,但牛1已交付乙占有,故应由乙承担牛1死亡的风险。 2.本问涉及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产生天然孳息的归属问题。依《合同法》第163条的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本题中。牛2已经交付买受人乙占有,故所生天然孳息小牛自应归其所有。
3.本问涉及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依《民法通则》第127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本题中,踢伤丙的牛3已转由乙占有和管理,乙应负牛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4.本问涉及因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在牛款付清之前,牛4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甲,因此,买受人乙对牛4并无处分权。其与丁订立的转让牛4的合同为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依《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在乙向丁交付牛4之前,其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
5.本问涉及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问题。若乙已经将牛4交付给丁,而丁对甲保留牛的所有权并不知情,并已经支付了牛的对价,则丁可依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牛4的所有权。
6.本问涉及出租他人之物所订立合同的效力及法定孳息的归属问题。在牛款付清之前,牛5的所有权归出卖人所有,但买受人乙依买卖合同占有牛,依法享有对牛的使用收益的权利,故其与戊订立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因租赁合同所取得的租金为牛5的法定孳息,依《合同法》第163条的规定,应归买受人乙所有。
7.本问涉及定金问题。依我国《担保法》第91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中,主合同标的额为1万元,而约定的定金为3000元,超过了20%的限制,故超过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超过部分可视为预付款。
8.根据《民诉解释》第247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前一诉讼为形成之诉,后一诉讼为确认之诉,诉讼标的不同,法院应受理。
9.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6条,审判长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10.不一定。《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证人,经法院许可可以不出庭。因此,法官具有裁量权,如果法官认为确实不方便出庭,也可以不出庭,证言仍然会采纳。
养老命题已经横亘在中国社会发展的路径之中,不容轻视。去哪里养老?让谁养老?与庞大的老年群体相比,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并不乐观。据调查,目前我国的养老机构能为老人提供的养老服务寥寥无几。大部分的养老,还依然托付于忙碌着生计的子女,甚至依靠尚有劳动力的老伴、老友。虽然社会保障网渐织渐密,不少地方也出台诸多政策,借助民间力量,鼓励家庭养老,但这还远远不够。养老服务这个“朝阳产业”,何时能解“夕阳焦虑”?近年,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加剧,养老问题越发受到重视。在政策层面,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来指导养老服务领域的发展。2015年11月初,国家全面放开二孩生育,社会对于“人口老龄化”“养老”等问题的讨论再次转热。政府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更应重视“边富边老”这一社会问题,责无旁贷地以主导者身份,在充分尊重和发挥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引导市场,努力构建良性的政社关系,确保社会、经济同步发展,满足日益扩大的养老需求。养老服务社会化是解决养老问题的重要途径。下列不属于政府在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进程中可能出现的政策、监管方面的问题的是:( )
养老命题已经横亘在中国社会发展的路径之中,不容轻视。去哪里养老?让谁养老?与庞大的老年群体相比,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并不乐观。据调查,目前我国的养老机构能为老人提供的养老服务寥寥无几。大部分的养老,还依然托付于忙碌着生计的子女,甚至依靠尚有劳动力的老伴、老友。虽然社会保障网渐织渐密,不少地方也出台诸多政策,借助民间力量,鼓励家庭养老,但这还远远不够。养老服务这个“朝阳产业”,何时能解“夕阳焦虑”?近年,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加剧,养老问题越发受到重视。在政策层面,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来指导养老服务领域的发展。2015年11月初,国家全面放开二孩生育,社会对于“人口老龄化”“养老”等问题的讨论再次转热。政府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更应重视“边富边老”这一社会问题,责无旁贷地以主导者身份,在充分尊重和发挥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引导市场,努力构建良性的政社关系,确保社会、经济同步发展,满足日益扩大的养老需求。国家全面放开二孩生育这一公共政策,属于:( )
2015年8月9日,甲市运输管理处的执法人员在甲市天长西路路面稽查时发现,B市赵军驾驶小型货车,前往乙地运货,车上载有60箱雪碧。执法人员俞某、王某将其拦下,并告知其身份、出示执法证件。经现场检查,赵军当场无法出示道路运输驾驶员货物从业资格证件。执法人员当场作出了扣押其运输车辆的决定,当事人赵军强烈反抗,阻止执法人员扣留其车辆的行为,致使一名执法人员轻微伤。8月10日,该运输管理处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48条第1款的规定,作出了给予赵军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甲市运输管理处扣押赵军车辆的行为属于:( )
2015年1月15日,兰某与黄某二人到金水桥游览。二人手里拿着矿泉水来到金水桥,兰某突然不知被什么东西绊倒,矿泉水随之脱落。黄某见状上前去捡那瓶矿泉水,不小心又被兰某绊倒。此时,两名特警就将黄某、兰某二人扶拉起来,接着民警就将二人带上警车,拉到天安门地区分局,后二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天安门地区分局对二人作出了治安管理处罚后,兰某表示不服,认为天安门地区分局做出的行政拘留处罚认定事实胡编乱造,且自己跌倒的行为构不成现场混乱,不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并且认为天安门地区分局的行为是非法拘禁,侵犯了自己的人身权。兰某认为天安门地区分局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对其人身权造成了侵害。下列关于非法拘禁说法正确的是:( )
2014年6月某日,出租车司机万某将自己的出租车停靠在公交车站招揽生意。期间,有多辆公交车经停该车站,万某均不让道。公交车只好靠前或靠后停车,让在车站等候的乘客上车。某路公交车准备进站,司机李某见公交车站的停车位被万某占用,只好减速,准备将车停于出租车的后面。站牌下候车的乘客见到公交车进站,一拥而上,奔向该公交车。李某见状,将车向前驱动,打算将车停在出租车的左前侧。已经跑出一段距离的乘客见状,又向回跑。乘客于某由于上车心切,没有注意安全,在追车的过程中,被旁边的乘客挤倒,摔倒在公交车右侧后车轮下,被碾轧致死。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 )
下列关于本公文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的编排,表述正确的是:( )
2013年10月11日晚,王某酒后在某酒店酗酒闹事,砸碎店里玻璃数块。此时某区公安分局太平派出所民警任某执勤路过酒店,任某欲将王某带回派出所处理,王某不从,与任某发生推搡。双方在扭推过程中,任某故意将王某推倒,王某头撞在水泥地上,当时失去知觉,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后被鉴定为颅内出血死亡。2013年12月20日,王某之父申请国家赔偿。关于本案中提出国家赔偿请求的主体的说法错误的是:( )
唐一、孙二与朱三、沙四两家因甲县乙乡丙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双方均认为对争议的集体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朱三和沙四一直要求唐一拆除其在争议土地东侧所建的两间瓦房、猪圈和厕所。2015年5月21日上午,朱三到唐一自建的瓦房前,要求唐一拆除房屋,唐一不同意,双方发生争吵,朱三便拿放在瓦房门口的铁锹顶坏了房顶上的瓦片,唐一上前阻止,并与其厮打在一起,后孙二、沙四相继赶到,加入到厮打中。行政机关根据各方过错程度作出了不同的行政处罚:给予唐一行政拘留5日、孙二行政拘留3日、朱三行政拘留3日、沙四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如果本案的一方当事人欲对该行政拘留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则可以向( )提起。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国家出台《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等多项文件促进社会办医发展,政策效应持续显现,但与形成多元办医格局的目标仍有不小差距,还有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和政策束缚需要破除。为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放宽准入、拓宽投融资渠道、促进资源流动和共享、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提出我国要构建(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适应新常态是全国上下共同的使命,这其中既有重重挑战,也有许多机遇,关键看如何变挑战为动力,变机遇为现实。新常态下该有怎样的思维和作为,地处苏北的年轻地级市宿迁,以其特有的改革精神和创新意识,迎着巨大考验,努力书写着新常态下的新答卷。走进这场思想风暴不难发现,宿迁思维中有三个重要的维度:一是转型升级中如何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在宿迁的决策者看来,党委政府要发挥政策顶层设计、产业宏观规划、环境法治保障等方面的作用,同时,要千方百计为市场和社会松绑,让市场在转型升级中的作用更加突出、更加显性、更加直接,这个思考无疑非常契合新常态的要求。二是产业布局中的生态优先如何落实到位。生态优先前提下的产业升级思维不能动摇。三是如何在即期不失序中精准把握未来方向。当前发展在尊重规律的前提下,该抓的发展机遇要抓,该保持的速度要保持,而转型升级不是简单把速度降下来、把产能转出去。当前,在“三期叠加”和各种矛盾交织的大背景下,新思维和责任心更为珍贵。从宿迁的实践不难发现,“只要精神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的宿迁精神特质,在今天依然熠熠生辉,而且不断生长出新的内涵,体现在转型升级上,就是不仅要解决“转”的问题,还要解决“新”的问题,不仅要“敢于”,还要“善于”,不仅要自律,还要他律。新常态下,转型升级在路上,作为改革排头兵的宿迁,发展中的新思维、新探索,值得去跟踪、发现、借鉴。材料中提出,在产业布局中落实生态优先,这是对于我国提倡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有力体现。下列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